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国工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32个单位“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刘建军等32名同志“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杨来福等67名同志“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