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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法明/图 陈曦/文
据12月19日新华社报道,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集体讨论后决定。
多年来,校园商超在为学生购物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不少担忧。比如,容易让缺乏自制力的孩子患上“零食依赖症”,一些“三无食品”会给学生健康带来隐患,校园商超经营权炙手可热,易在招标环节滋生腐败等。早在2021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就曾发文提出“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的鼓励性措施,此番广东的指导意见有了更细化的监督和管理举措,如可采取“扣分制”考核等,强制色彩更浓,同时又为寄宿制学校留出空间,体现出政策的灵活性。近来,从校园商超到智能化教学产品,类似校园事物的去留屡被热议,如果打着便利的旗号侵犯师生权益,则必须毫不犹豫地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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