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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法援律师团巡回课堂受欢迎
//m.auribault.com2014-03-27 07:52:29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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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 朱波)周某从2007年开始与南京一单位共签订了5期劳动合同,最后一期至2013年3月,每月仅休息一天,该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周某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且仅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等一概不提。此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日前,在南京玄武区高信环保科技创业园,市总工会召开的职工法援律师团巡回课堂玄武现场推进会上,法律援助团的律师给予剖析,并对现场20多家企业工会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提出的涉及劳动用工问题一一给予解答。

  就以上案例,法律援助团律师李京农认为,一方面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根据最新司法解释,非职工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由新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另一方面,根据规定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在6月内给予调休,如果不能调休,必须按照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此外,未休年假工资之事,该事项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监察权限,不属于仲裁庭受理范围,职工该项权利只能去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主张权利。

  去年以来,南京市玄武区总工会利用职工法律援助团优势,走进园区、楼宇、社区,向用人单位和工会面对面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交流如何规范用工行为,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纠纷。截至目前,该区巡回课堂已走进6个园区和楼宇,惠及270家用人单位。

  南京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温可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巡回课堂与过去大课宣讲方式最大区别在于改变了“你讲我听”的习惯,而是通过互动,并结合具体实际,解决具体问题,为基层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法援服务。今年,市总将推广玄武区的这一做法,根据需要安排职工法援律师团巡回课堂,走进园区、楼宇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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