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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2014年履职足迹,见证中国工会前行力量
回眸,是为了更好地出发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现场。中工网记者 吴凡 摄
引 言
新年正向我们走来!
在这样一个新旧交替的时间节点,12月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的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无疑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从执委会工作报告笔墨至简的总结中,依然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各级工会如火如荼的工作热情。我们似乎又看到了:在劳动竞赛的活动现场,在紧张忙碌的工地车间,在集体协商的谈判桌旁,在亟须维权服务的职工身边,始终闪现着的工会干部们忙碌的身影。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不懈努力,践行着代表职工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的承诺;他们用自己的心血与汗水,凝结成一串串高度浓缩了爱、责任、忠诚的数据。
回眸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出发。今天,全面深化改革大潮已起,将工会组织再次推向新的起点——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对工会如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作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而面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面对职工队伍结构深刻变化、价值取向多元、劳动争议增多、利益诉求更高的全新挑战,又迫切需要全会上下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机遇、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创造新成绩。
显然,各级工会只有努力一些,再努力一些,才能不负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
2015年,让我们更上层楼!
工会工作法治化——
借党的十八届四中
全会“东风”大提速
“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各项改革,引领和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参与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这是中国工会十六大提出的新要求,也是2014年工会工作的一大亮点。
各级工会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推动设立劳动法庭,并加强对职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进一步将工会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仅以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为例,截至目前,今年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0万件,其中调解成功26.5万件。
另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97.9万个,劳动争议调解员315万人;全国各级工会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4396个,法律援助工作人员4.3万人,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6.4万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对各级工会来说,借助四中全会的“东风”,加快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程,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