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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总工会多措并举落实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
//m.auribault.com2014-09-16 15:42:3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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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连日来,湖北省咸宁市总工会结合实际,持续发力,多措并举,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为工会经费依法合理安全使用筑起一道防护网。

    今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入支出范围,提出了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的要求。

    上述文件印发后,咸宁市总工会及时将该文件转发至各基层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全面掌握、遵照执行。咸宁市总工会组织咸宁市总工会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详细掌握工会经费7个方面收入、7个方面支出及各项要求。同时,召开咸宁市国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暨表彰会议,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部署工会经费代收工作,要求各级工会把落实全总工会经费“八不准”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意见结合起来,同工会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等结合起来,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咸宁市总工会还举办全市基层工会主席及财务经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把“八不准”精神学透、吃透,提高工会干部特别财务经审干部素质。

    在宣传方面,咸宁市总工会积极利用厂务公开栏、QQ群、工会网站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始终遵循遵纪守法、依法获取、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等七个原则和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会经费使用底线,自觉做到令行禁止,推动《通知》全面有效落实。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制度规范工会经费收支,咸宁市总工会对照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对现有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整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制度的指导性和实效性。

    同时,咸宁市总工会还开展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专项调研,对《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基层工会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对照“八不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咸宁市总工会还努力做好与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工会经费按照规定做到应收尽收,推动基层工会落实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加强监督方面,咸宁市总工会坚持经审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健全和完善组织保障。在各基层工会“同级审计”的基础上,咸宁市总工会经审办将加大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严格落实“八不准”规定,确保工会经费全部用在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职工群众上。公开监督电话,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

    为继续推进工会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巩固和发展工会财务工作的大好形势,咸宁市总工会组织部分县(市、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主席、财务部长到大冶市总工会学习观摩基层工会经费集中核算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工会经费“统一开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力争三年内在咸宁全市所有县(市、区)普遍实行基层工会经费集中核算,从源头上杜绝工会经费开支不合理、胡乱开支的漏洞,不断创造工会财务工作的新业绩。(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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