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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炒信不但被纳入,而且体现了从严惩治的态度,处罚的对象既包括商家也包括帮助商家炒信的“水军”,高额的违法成本相对于有限的炒信收益,足以令这些不法商家忌惮,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兜牢市场竞争的底线。
利用“刷单”、“删差评”、“炒信”等不法手段欺骗消费者,进而牟取暴利,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让老实做生意的商家利益受损。11月4日,一个好消息“从天而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不法商家还有删差评、刷量等行为,最高可能被罚200万元。(11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
互联网购物快速发展以来,针对商品的炒信营销,花样层出不穷,刷好评、刷信誉、刷信用、刷单之类,背后往往有专业团队运作的影子,也往往有庞大的水军充当虚假的消费者。可以说,商家想尽办法诱导更多买家购物。
事实上,网络炒信营销,违法并不限于虚假广告,危害也不只局限于欺骗消费者,最根本的还是行为方式对市场秩序颠覆性的破坏。与传统广告推广营销动辄花费几百、上千万元相比,廉价的炒信营销,只需少量的投入就可在短时间内刷出惊人的流量,让“默默无闻”的商品与商家,不经过市场的检验与积累,迅速成为“网红”,如此“策划制胜”会使商品与服务走上舍本逐末的歧路,同时,也会诱发网络商家的恶意效仿,导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形成恶性竞争。这也是网络炒信营销愈演愈烈的根源所在。
网络炒信营销的本质是不正当竞争,既破坏了市场竞争的规则,也具有行业的排他性。将网络炒信纳入到反不正当竞争的法治轨道内调节,是从根本上确立商业竞争行为不能逾越的底线。此次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炒信不但被纳入,而且体现了从严惩治的态度,网络各种炒信行为,最高可以处以200万的罚款,处罚的对象既包括商家也包括帮助商家炒信的“水军”,高额的违法成本相对于有限的炒信收益,足以令这些不法商家忌惮,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兜牢市场竞争的底线。同时,网络炒信营销还将受到多部法律的规范,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外,还有《广告法》和即将生效的《电子商务法》,这也赋予了监管部门针对网络炒信营销更多的治理手段,用好这些武器,将会从根本上遏制网络炒信泛滥的困局,推动网络市场健康竞争秩序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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