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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煤管理要摸清底数
据了解,我国的用煤结构中,约一半燃煤用作发电,另一半则用作工业和生活散烧煤。散烧煤污染存在分散性、不确定性和弱排放控制等特点,导致散烧煤污染的防治难度较大。
防治散烧煤污染,首先要对散烧煤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查,分门别类地建立散烧煤用户数据库,条件许可时最好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平台进行管理。要求全面掌握住散烧煤的用户、用途及污染物排放特点等第一手材料,并对用户、用途和污染物排放特点进行细分。如将用户分为工业用户和生活用户,再将工业用户细分为中小生产规模企业、小微企业和私人作坊,将生活用户分为较集中生活用户和散居用户等。根据污染物排放特点,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将有组织排放再分为达标排放和不达标排放等。
其次,因“类”制宜,制定散烧煤污染防治方案。应根据散烧煤污染源的类属,从污染防治技术和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针对性防治方案。
具体而言,对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中小规模工业用户,可要求其提高燃料标准、工业炉燃烧效率、热效率和污染治理水平,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相对集中的生活用户,可考虑向其提供替代品,如用集中供热替代散烧煤取暖;对于小微企业和散居生活用户,可提供污染防治补贴以鼓励其采用清洁燃烧炉具和替代燃料;对于黑作坊则坚决取缔。对不同类别用户可采用不同防治方案,以减少推行阻力和监管难度,争取少烧煤、烧好煤和使用替代洁净燃料,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最后,要加强散烧煤全过程监管。不仅要在末端加强对散烧煤用户的监管,还要在中间环节加强对散烧煤销售和运输的监管,同时在源头加强对散烧煤生产的监管。在末端,要重点监管燃料、炉具及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中间环节,重点监管散烧煤售运程序和流向。在源头,则要重点监管出厂煤的质量。监管方法上,应打出抽查、巡查和督察组合拳,并发挥司法介入的作用。监管技术上,可建立“互联网+”监管体系,做到信息公开,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熊孟清,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