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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诗意的人
张世英
//m.auribault.com 2018-04-16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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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认识必然性到超越必然性

  总结以上所说,可以看到,无论李贽的从“衣饭”“伦物”到做“真人”,老子的从“欲求”“认知”到做“圣人”,或者海德格尔的从“沉沦”到“反本真”,都是说的同一个从不自由到自由的历程。黑格尔多次强调人的深层本质在自由。黑格尔的这一名言,实可谓道出了上述李贽、老子、海德格尔等人的人生哲学之核心。由此可以看出,做“真人”“圣人”“反本真之人”,都可归结为做自由人。

  何谓“自由”?“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此句来自对斯宾诺莎思想的概括的话,是否全面、深切地界定了“自由”的含义呢?斯宾诺莎认为,一切现实的事物都受必然性支配,每一事物都依存于其他事物。人只有认识了这种必然性,按必然性行事,才是自由的。“纯依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就是认识了必然性,按客观必然性行事的人。“理性的本性在于认为事物是必然的。”这也就是说,自由是把外在的、被迫的必然性,通过认识转化成为自觉自愿的内在的必然性。自由人乃自愿服从宇宙必然法则,自愿按宇宙自然法则行事之人。

  通过知识而获得自由,斯宾诺莎的这一思想,当然有其合理和宝贵之处。但他完全否定了人的精神领域中的自由意志,这却是片面的。罗素明确指出,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不是一个决定论者”,“虽然我们要服从自然的威力(这是可以科学地加以研究的),然而我们仍然有自由意志,并且在某些限定之内,我们乃是我们自己命运的主人”。伊壁鸠鲁的思想告诉我们,在科学研究——科学认识的“自然威力”即必然性必须“服从”之外,我们还有完全由我们自己做主的自由领域。自由并非只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并非只是自愿服从自然的必然性。

  古代向中世纪过渡时期的基督教教父奥古斯丁,是最早明确提出自由意志论的哲学家,他认为人有自由行动的能力,即是说,人的行动可以不为外在的条件所决定,而完全出于自己的意志。通过自由意志,人从自然的必然性规律中解脱出来。正因为人有自由意志,所以人才对自己的行动应该负责。使一颗美德之心失去其美德而作恶的唯一原因——最终原因,乃是人自己的自由选择。奥古斯丁说:“我意识到我有意志,犹如意识到我在生活一样。因此我愿意或不愿意,我确知愿或不愿的是我自己,不是另一个人;我也日益看出这是我犯罪的原因”。尽管奥古斯丁在晚期转变为一个神学决定论者,认为人的行为都由先在的条件所引起,最终可追溯到上帝,但他一直承认人的行为有其自由自主的空间,即使一个行为有其外在的条件,但仍然是人自己内在地由己意引起的。奥古斯丁更深层的意思在于强调人类必须为自己的恶行负责,强调自责。

  文艺复兴使人从神权束缚下解放出来,获得了一定的自由,但文艺复兴之后的这种自由还只是限于“认识必然性”的自由,实际上,人受制于因果必然性。康德在文艺复兴之后,第一个系统、详细地说明了人的自由意志的哲学理论基础。康德认为,人有两重性:一重是自然方面,一重是自由意志方面。自然方面的属性受因果必然性支配,例如人需要衣食住行,还有男女之欲,这是客观自然条件决定的,不以人的主观自由意志为转移。但是人还有另一方面,就是独立自主、自我决定的方面。“假如一个人只是智性世界的一分子,他的一切行为一定会完全合乎意志的自律;假如他只是感觉世界的一部分,他必定被认为完全受制于欲望与爱好的自然律,即完全服从自然界的纪律。”

  康德否定了所谓自由不过是对必然性的认识的论调,明确提出了自由在于超出必然性的学说。但康德的论述抽象晦涩,他把自由放在超验的领域,尤令人感到脱离现实。我想吸取他的自由出自超越必然性之整体的合理思想,用我所提倡的“万有相通”的哲学来说明一下人的自由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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