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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德”之美与“群德”之善
李 斌
//m.auribault.com 2018-02-06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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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主张“该出手时就出手”,有人推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何在“公德”二字面前“做好自己”?不妨先听听这样两种观点:

  一种是“弱德”说。叶嘉莹曾感叹,当今社会上许多人以强者为德,提倡争夺和竞争,但实际上“弱”才是品德,“我不想从别人那里去争什么,只是把自己持守住了,在任何艰难困苦中都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以退为进,何尝不是一种进步?

  一种是“群德”说。梁启超批评古人束身寡过的做法,“合群之德者,以一身对于一群,常肯绌身而就群”。在他看来,缺少“群德”是国家衰落的一大本源,“今吾中国所以日即衰落者,岂有他哉,束身寡过之善士太多,享权利而不尽义务,人人视其所负于群者如无有焉”。以群为德,何尝不是一种智慧?

  “弱德”之“弱”,并不代表软弱无力、怯懦怕事,而是一种逆境中的坚守、热烈中的清醒、躁动中的自持。无论以存心养性、修身齐家、达观处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还是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奉规守约为代表的现代规则,处处都有“弱德”的影子。

  “群德”之“德”,成之于克己奉公、舍己为人,是一种性情中的大爱、浑浊中的清秀、得失中的淡然。“壮心未与年俱老,死去犹能作鬼雄”的报国之心,“挽将天上银河水,散作甘霖润九州”的为民之情,“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的修身之要,体现的都是“群德”。

  “弱德”之于道德建设,关键在先善其身。从广场舞扰民、远光灯肇事,到闯红灯、乱插队,生活中的道德困境,很多都是由过多重视自己忽略他人引起的。“弱德”的价值就在于,强调行使权利、主张诉求应有边界意识,不以个人举止打扰别人权利,不因自我存在妨碍他人自由。“弱德”不是无为,而是内向修身有所为,外向克己有所不为,达成的是群己权界的和而不同。

  “群德”之于道德建设,关键在相善其群。见摔不扶、临危不救,乱砍滥伐、污染环境,公地悲剧、丛林法则,道德之所以会“摔跤”,“群德”不彰是重要根源。没有人可以是与世无争的孤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推高人际成本,“正义只在五米之内”导致低信任度,“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加剧道德冷漠,人人见义不为结果必是人人权益受损。超越个人、关怀公共,超越私利、守卫群体,“群德”所托举的,是包含自我权益在内的公共利益、共同福祉。相较“弱德”,“群德”侧重向善而为、见义敢为,达成的是公益众利的和合共进。

  现代化的物质,离不开现代化的精神的浇灌。中国大踏步走入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公场域”更加普遍,共享经济、网络生活等“新生带”不断延伸,“没有什么事能比获得自由更加美妙”;与此同时,“共在”的凸显,权利的交错,利益的博弈,也让我们愈发意识到,“没有什么事比学会运用自由更加困难”。“弱德”与“群德”,一个突出主动修身一个突出主动为善,一个各美其美一个美美与共,两方面结合起来,一定能奏出最美的文明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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