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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民意调查造假带来双重危害
杜 晓
//m.auribault.com2016-08-12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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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民意调查造假尽管性质恶劣,但算不得什么高明的欺骗手法,甚至可以说是拙劣,其中不尽不实的内容公众一望即知

  又一起环评公共参与环节造假个案被曝光。近日,江西省萍乡市环保局在其官网公布,江西九龙石膏矿业有限公司(下称九龙石膏)于2015年8月上报的《江西九龙石膏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膏矿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公众参与调查统计表上的123位公众中,有94位公众联系电话与姓名不一致,38位公众确认未对其进行个人公众参与调查并表示不同意此项目建设,甚至有两位在公参调查前已经死亡(8月11日澎湃新闻网)。

  环评过程中民意调查造假已非个案,媒体对此相关报道不少。捏造、歪曲环评公众参与环节的意见其恶劣性质比起环境污染来也不遑多让。新环保法公认的亮点之一就是设立专章规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包括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美丽中国深入人心的大背景下,环评民意调查造假已经成为环保工作的一颗毒瘤。环评民意调查造假不仅让一些有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项目得以瞒天过海、贸然上马,而且让相关法律规定流于形式,在埋下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同时,还玷污了法律,破坏了法治环境和社会治理氛围。

  环评民意调查造假尽管性质恶劣,但算不得什么高明的欺骗手法,甚至可以说是拙劣,其中不尽不实的内容公众一望即知。比如在此次江西萍乡查处的环评民意调查造假个案中,竟然“有两位在公参调查前已经死亡”。再如在某地建设垃圾站的过程中,受到垃圾站影响的周边小区共有1万多人,却只发放200张调查问卷,而且其中还有42张发给了被安置他处的动迁居民。这种指鹿为马、掩耳盗铃的手法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最值得追问的是,如此明目张胆的环评民意调查造假是怎么发生的?又是谁借给企业这么大的胆子伪造出一张张子虚乌有、漏洞百出的公众参与调查统计表?

  当造假者本身对造假细节都不甚考究的时候,基本上可以断定这些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项目在建造过程中,环评公众参与环节已经成为一个花架子。企业只是需要有一个形式上的环评民意调查即可蒙混过关。如果不是当地居民大面积抗议,或者迫于某种外来的压力,那种虚假的民意就很可能正式上位。由此看来,环评民意调查造假的背后依然是地方保护主义阴魂不散。

  环评过程中涉及造假的不仅仅是公众参与环节,诸如环评数据之类的也都有可能造假。环评造假是当前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一种十分恶劣的现象,如果不能真正刹住环评造假之风,就会对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很多方面产生负面影响。新环保法实施之后,司法机关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由于环评报告的专业性、环评公众参与的广泛性,环评造假过程往往会留下一系列破绽,让那些污染者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更容易暴露出来。司法机关要把环评造假视为重要线索,深入挖掘、追查,确保整个环评过程公开客观,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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