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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钱的投诉看似“鸡蛋里挑骨头”,实质上是规则意识的体现,是依法维权的榜样。假如明知商家违反法规而不追究,权利得不到保障不说,相关法规失去威慑力,市场秩序遭到破坏,侵权行为成为习惯才是大事。
去超市买东西,经常遇到有几分钱零头的情况,到底这个几分钱是超市抹去了,还是四舍五入让你掏了呢?可能很多人并不在意,但南京有位消费者就很斤斤计较,买了俩烧饼刷卡应该收2.85元,结果酒楼多收了5分钱,这位消费者投诉认为商家多收价款,最终经物价部门查证,对商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4月12日《现代快报》)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经常会与商家发生一些很不起眼的小摩擦,可能因为价格,也可能因为质量与服务,或者因为实物与宣传不符、优惠没有兑现等。有不少摩擦虽涉及价格欺诈或虚假宣传,但因为事太小,可能不过几元钱之争,消费者往往怕麻烦,也觉得不值得计较,更担心无法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因此多选择不了了之。正因为有此心理,一些商家才敢屡打擦边球,让消费者屡吃小亏,却不担心会付出代价。
但南京的这位消费者不一样,他虽然只吃了5分钱的亏,却从中看出商家这样做在性质上违反了相关法规。事实上,只要这一性质确定了,数量多少反而退居其次,物价部门依此给予商家2000元的行政处罚,也是基于这一道理,一事当前,先看性质,再看数量,只要性质上违法违规,哪怕只涉及5分钱,也应依法给予处理。利益可以互让,但法规不应打折,无论这位较真儿的先生,还是当地较真儿的物价部门,都做了一件值得称道的事。
这个5分钱的投诉看似“鸡蛋里挑骨头”,实质上是规则意识的体现,是依法维权的榜样。当消费者权益受损时,不因事情太小而抛弃权利,而要看商家是否违反相关法规,若有违反,就应秉持对法规的敬畏,不怕麻烦,也不担心受冷遇,要有为5分钱而争的劲头。假如明知商家违反法规而不追究,权利得不到保障不说,相关法规失去威慑力,市场秩序遭到破坏,侵权行为成为习惯才是大事。
对于商家而言,“5分钱的投诉”也是一次教训。商家只有“不因恶小而为之”,才能体现对消费权益的尊重,才能于细微处体现诚信,若看中了消费者“不如少一事”的软肋,以“切香肠”的方式损害消费者权益,则时间久了总会遇到较真的消费者,5分钱的投诉也能让商家付出较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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