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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面馆血案能否避免?
王 瑜
//m.auribault.com 2017-02-23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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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卫生法》已颁布实施数年,具体的责任主体也有明确规定,但落实的情况并不乐观。

  武汉面馆杀人事件事发已有数天,尽管犯罪动机和事件起因尚无定论,但并不妨碍网友情绪化的表达,一些血腥暴力的照片和词汇充斥其中,各种自媒体评论风起云涌。

  面对舆论狂欢,有必要回到基本事实。事发当日,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岁)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南一村71号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随后,有媒体追踪采访发现:嫌疑人胡某,四川达州宣汉县人,系精神病患者,持该县残联去年10月颁发的“二级精神残疾”证件,监护人为其父亲。另有媒体报道,知情人士否认血案因面价争执引发,称胡某当日到面馆是想找活干,姚某没同意。

  有人认为这是偶发事件,因为若双方均为正常理性之人,无论面馆老板多要了钱,还是拒绝嫌疑人的打工请求,导致口角和争执,均不至于演变成杀人。很明显,当时两人都是非理性状态,且一人还涉嫌精神病发作。

  若是你我身处面馆老板的位置,遇到一个精神残疾病人,能否避免惨剧发生?行凶者并未亮出残疾证,单从情绪和语言,能提前察觉出异常和危险吗?恐怕很难。

  就在面馆血案发生次日凌晨,有媒体报道称,黑龙江大庆某村一精神病女子在家中将其母杀害。《人民日报》此前的报道显示,目前全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达1亿人以上,重症者超1600万人。截至2015年底,我国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510万人。可见,精神病患者离我们并不遥远。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日常面对陌生人时,为安全考虑,不得不预设对方是个精神病人?

  值得探讨的是,对精神病人,如何在事件失控前将事件控制住?除了家人和监护人外,还有哪些人、哪些途径可预防精神病患者出现极端行为?有媒体调查称,嫌疑人是因穷治不起病导致治疗未完成而出院,这暴露出基层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困境。换个角度看,对精神病人的社会救助、公力救助是否还不够?

  《精神卫生法》已颁布实施数年,具体的责任主体也有明确规定,但落实的情况并不乐观。从防止悲剧再度发生的角度,依法对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失为一个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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