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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长沙金毛犬事件应有多元视角
蒋劲松
//m.auribault.com 2018-01-09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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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北京青年报》就长沙金毛犬事件发表社评认为,长沙“捕杀金毛犬”这起不大不小的舆情事件,令人再一次感受到,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广泛应用,一方面为信息传播、大众交流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同时这些更为“自由”的网络空间,也对社会秩序带来了更多难以预知的冲击。

  社评的观点独到而新颖,让人印象深刻。笔者认为,全面反思该事件还应该多一些多元化视角。涉及此事的各有关群体,都有需要反省和改进的巨大空间。据报道,金毛犬“可乐”的主人带它去洗澡,回来时没有拴绳,结果金毛犬跑失。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相信当事人现在对最后的悲剧追悔莫及。

  “可乐”丢失后,被送到了宠物医院。宠物医院当然无法承担收养动物的责任,他们急着将其领养出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领养人不知由于什么原因,并没有将“可乐”领回去,却将其拴在路旁。愿意领养动物当然是好的,但是,他并未将此善意真正落实到底,将“可乐”拴在路边,形同遗弃,构成对“可乐”的再次伤害。

  至于被咬而报警的那位老人,虽然视频上看并无伤口,但是,我可以理解他的惊慌失措。他没有自己动手,而是求助于公权力,是应该被认同和鼓励的行为。至于是否索要高额赔偿,警方如能提供更多更完整的视频,应该可以澄清。

  那名棒杀“可乐”的辅警,他的处境其实也很难。作为第一线的辅警,他可能没有受过什么严格的培训,缺乏必要的动物知识,也缺乏必要的装备去捕捉这条已经由于高度恐惧而具有攻击性的狗。尽管“可乐”已经被拴在路旁,他仍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用棍棒活活打死这条狗。这一幕给公众尤其是爱狗人士以强烈的刺激。

  我不赞成对个人谩骂攻击,乃至人肉搜索,公布隐私。这是违法行为,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对于处死金毛犬,许多热爱和关心动物的公众表示不能接受,一些普通公众也难以接受处死“可乐”的方式。这种方式不仅伤害了热爱和关心动物的公众的感情,对路过的老人、孩子也是一种伤害。警方对此显然考虑不周,不够专业。捕捉犬只的设备各城市都有,应该给第一线的警察、辅警配备到位,相关知识应该培训。这些都需要检讨反思。

  在全国范围内,很有必要对如何处置流浪犬或者无主犬给基层民警展开培训。请专业人士讲授相关知识,甚至再遇到类似情况,请他们协助,很多时候,专业人士可以迅速科学、有效地安抚动物。

  处死“可乐”的根据是,长沙警方规定,“未佩戴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但并未具体规定需要多长时间来等待主人认领,没有说如何处死动物,才能避免伤害大众。我建议做适度调整。可以先捕捉收容,给个具体期限,等主人认领,认领时,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如果没人认领再看有没有动保组织领养,在无领养的情况下,如果实在是无法负担才可以考虑予以人道毁灭。目前这样不由分说,发现无主犬就处死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由于我国缺乏动物保护法,对动物伤害的情况比较严重,关心动物的人士长期目睹动物惨遭伤害、杀害,而无能为力,公权力不能及时保护动物,他们有所激愤。这种情绪是可以理解的,需要正确对待。当然,一些关心动物人士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养伴侣动物。发达国家中,养伴侣动物者的比例差不多高达35%,中国的比例虽然低很多,但人数也非常可观,而且还会迅速增长。一些人把伴侣动物当作家庭成员来对待,尽管许多人对此不理解,但这是客观事实,需要予以尊重。

  要想避免类似长沙金毛犬事件的悲剧再次发生,需要从踏踏实实科普人与动物关系的知识做起,从心平气和地互相沟通交流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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