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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志国代表: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m.auribault.com 2016-03-10 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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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全国两会·声音】

薛志国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本报首席摄影记者马建斌摄

  “我是代表农民工兄弟来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我区代表薛志国告诉记者。他向大会提交了两个建议,一个是关于农民工的参保问题,一个是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薛志国是赤峰市驻北京怀柔区流动党支部书记。1995年,他从赤峰市敖汉旗古鲁板蒿乡山咀村来到北京干起了保安,凭着十几年默默无闻的苦干,他从一名普通保安成长为一家保安公司的管理者,还义务为2万多家乡人在北京找上了工作。

  薛志国代表说,“农民工的特点是流动性大、换工作频繁,就算是企业严格按规定给农民工参保,农民工也很难享受到这一待遇。就拿社会保险来说,很难接续,你在一个公司打工时交过两年社保,如果在换工作时有两个月没交,以前交的钱也白瞎了。”

  薛志国代表认为,保费额度过高是企业参保积极性不高、农民工参保率低和权益无法保障的原因之一。 “一个人一个月算下来得700多元,企业要承担大部分,所以,有些企业宁愿每月给工人多发两三百块钱,也不愿意给农民工参保。”他建议,国家应出台农民工在输出地(户籍地)参与社会保险的政策,相对降低费额,并将各险种分开参保。比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完全可以在输出地参保,各地区根据本地的财政状况承担一部分;统筹农村各项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建立统一的标准和准入机制,将农村低保、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与农民工进入企业后的保险体系统一起来。这样,才能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记者郎俊琴)

  本文原发于《内蒙古日报》2013年3月16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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