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上海 法院立案审理
据新华社上海6月9日电 (记者黄安琪)记者9日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对华东政法大学一位学生起诉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一案予以立案。
这位学生诉称,2014年12月10日,其持身份证与驾照前往国拍行办公场所办理私车额度的投标手续,在缴纳2000元保证金后,获得了《投标拍卖卡》和密码封条、网上投标拍卖专用光盘及操作流程等资料。
12月20日,原告依照投标书上的流程指示通过网上拍卖系统参与车牌竞拍出价,后因出价低于最低成交价100元未能成功竞标。12月24日,原告前往国拍行退还标书,却只被返还了1900元保证金,并被告知未退还的100元为拍卖手续费。
经询问,原告了解到,投标卡自办理登记之日起半年之内有效,最多可使用三次,且无论中标与否,每拍卖一次就需缴纳100元手续费。
2015年1月7日,原告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申请上海市交通委公开有关车牌委托国拍行进行拍卖的相关文件、手续费定价依据及听证记录以及手续费收入的收支情况,至今未有回复。
原告认为,国拍行收取100元手续费欠缺相关法律依据,并且未向其释明收取该笔手续费的定价依据及资金使用去向,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退还其竞拍车牌过程中所收取的100元手续费。
京ICP证100580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本站地图|投稿邮箱|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8-201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