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吴晶)依托专业公司和公交线路为学生提供上下学交通服务,设立专项资金补贴校车公司运营,对校车运营各环节实行精细化管理……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自2011年8月启动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以来,全国6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大量探索,取得诸多经验。
据了解,辽宁省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浙江省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山东省无棣县、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为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地区。2年多来,这些地区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不等不靠,坚持政府主导,依托专业公司为学生提供上下学交通服务,开创了一系列新模式。如,桓仁县政府与客运公司签订运营协议,成立校园车队,由客运公司统一负责校车的运营。无棣县成立专门校车服务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运营模式。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充分发挥公交作用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鸡西市主要通过增加公交车的运载能力来消化学生的乘车需求,所属六区学校的学生均乘坐公交车上下学。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乘车通勤学生50135人,约占学生总人数的39%。各试点地区加大投入。德清县政府全额出资购买专用校车,并设立每年600万元的专项补贴资金。威海市在偏远农村地区,通过政府统一购车或贴息购车等方式,交由城市公交、城郊公交或其他专业公司运营管理。实行校车运营费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政府财政分担大头、运营企业微利经营、学生家庭适度分担的校车经费保障机制。
六个试点地区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阎良区实行校车运营管理“5个做到”,即:每天出车前,由司机对校车进行安全例检并填写安全行驶表,检查合格后方能上车驶离;每周不定时对校车驾驶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消除隐患;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对驾驶员和照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每季度举行一次安全事故疏散演练;每学期开学前和放假后对校车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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