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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一个普通的四口之家,爸爸妈妈和22岁的双胞胎儿子,在太原上学的小儿子打篮球时突发脑出血,生命戛然而止。从四川赶来的父母悲痛过后,决定把孩子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图为家属签署捐献相关协议书。 闫娟供图 摄
中新网太原9月13日电 题: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生死“摆渡人”
作者 范丽芳
“每天都会看到有人生、有人死,我的工作就是协助死者的家属完成器官捐献意愿,同时让等待移植的患者有活下去的希望。”“80后”闫娟是山西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三年间,有许多次因遭到一些家属的打骂想放弃,但最终又因另一些家属的善举而坚持下来。
器官捐赠是指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
在执行过程中,有多数情况是不成功的,可能是器官长时间衰竭不符合捐献条件,或者捐献者所在医院不愿意配合,还有的仅仅是因为死者亲属的一句话。 范丽芳 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受此观念影响,中国人体器官移植供需比例失衡,30万等待移植的患者中,不足1万人得到满足,其余都在等待中死亡。为寻找到更多的人体器官捐献来源,在山西省红十字会、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主导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山西应运而生。2014年,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的闫娟成为其中一员,同时也成为一名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关乎捐献是否成功。“接到电话,一秒也不能等,不管白天黑夜,无论刮风下雨,节假日更是奢谈。”闫娟说,最难的是,患者去世后家属沉浸在悲痛中,协调员既要陪伴和安抚,也要争分夺秒去沟通,如果死亡时间太久,器官衰竭后会导致捐献失败。这意味着本可获得新生的患者要继续漫长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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