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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观望不止,“奇葩证明”难休
司马童
//m.auribault.com2016-04-01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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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福州网友发微博称:他和妻子带着两人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市公证处准备办理结婚公证。但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证明结婚证的真实性,需要其出示婚姻登记时金额9元的发票。对此,网友感到不解:“如何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结婚证可能是假的,那发票肯定就是真的?”(3月31日《海峡都市报》)

  议及“奇葩证明”话题,很多人迅即会想起去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发出的感慨:“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而将近一年过去,媒体报道揭示的此类“奇葩证明”,似乎依然“该奇则奇”,未见明显式微。人们不禁要问,这种无奈又无语的“奇葩证明”,什么时候才会越来越少?

  的确,眼下,在某些办事部门看来,请你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好像还真的不应当作一件奇怪的事情。比如,福州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就告诉记者,之所以不能单单相信一本结婚证,一是如今出国签证手续更趋严格,结婚公证也越来越多,但此前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假证;二是发票虽不属必需的证明材料,但能形成佐证结婚证真实性的一种可靠证据链。换言之,假如当事人无法及时提供这些证明材料,公证处派人去民政部门查证就得颇费一番周折了。

  说起来,像这种要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的地方,还不止公证部门一家。去年安徽媒体曾披露,合肥刘大爷和袁阿姨两人很多年前结婚,但到近年才补办结婚证。后来,刘大爷因治病所需,让袁阿姨去卖掉一套商铺筹款,却因结婚证是2009年办的,而房产证是2007年的,同样被房产局要求出具此前“是夫妻”的证明。显然,在房产局看来,“奇葩证明”并不奇葩,只有确定袁阿姨是刘大爷的“唯一老婆”,才对该套住房拥有处置权。

  从工作严谨的角度看,尽管要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多有繁琐,但也确实是种值得体谅的不奇要求。然而,不奇之中也有“奇”,这就是,既然李克强总理指出这种不足已过去了这么久,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何仍是懒得破题、不为所动呢?事实上,现在我们早已明白,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想切实解决市民百姓“人在证途”的种种烦恼,若能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简直易如反掌。所以,“奇葩证明”难休,无非缘于等待观望。

  因此,破题“奇葩证明”,无疑也是一项“综合工程”。其一,需要自上而下的一种明确指令;其二,要有同一系统的信息互联;其三,还要最大程度地实现部门之间的网络贯通。比如,现在有些地方出具的未婚或结婚证明,其真正的“证明意义”也很有限,因为我国婚姻登记尚未全国联网,每个民政局开具的证明,只不过是证明了在某个民政局有无登记结婚罢了。

  清楚了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的奇与不奇,我们自然也找到了有效消除“奇葩证明”的那把“钥匙”。至于这把“锁匙”何时能插入“锁孔”,我看就需采取有力措施,要让等待观望者感到着急与汗颜,而使积极破题解难者得到点赞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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