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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志愿者光荣的良好氛围
秦尚斌
//m.auribault.com 2016-03-21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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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社会志愿服务发展很快,广大志愿者以扶危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为内容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理念正在深入人心,志愿服务的热潮也在社会各个角落蓬勃兴起。但总体而言,我们的志愿服务还处在初始阶段,活动开展不经常、体制机制不完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要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开展,关键在于制度化。中央文明委曾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这为我市积极探索志愿服务制度化之路奠定了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有关部门还应积极营造当志愿者光荣的社会氛围。当下我市的志愿者主体是学生和青年,或一些退休人员,他们加入到志愿者队伍里,大多是在雷锋精神引导下向社会奉献爱心完善自我的主动作为。志愿者们甘于奉献、不讲回报,对于这一群体社会、政府就要多替他们着想,努力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良性氛围,这也是志愿服务能够制度化、常态化的“动力源”。所以有关方面应该对志愿者在荣誉、待遇上给予一定的回馈激励,让乐于奉献者在精神和物质上都得到应有的回报,从而形成一种良性持续的效果和氛围。

  根据外地志愿服务的经验,笔者认为这几个举措值得学习借鉴:一是相关部门建立“好心人”关爱帮扶制度,募集“关爱好心人”基金,用于帮助那些身陷困境包括志愿者在内的好心人,体现互助的志愿精神。并建立积分制,志愿服务与相应的爱心值对应,社会主动为志愿者提供基本保障;二是在保障激励方面,有关方面应为志愿者购买相关保险,同时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场地、设施以及物质保障。同时,不断完善志愿者注册、培训、管理、需求对接等制度,着力解决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最后“一步路”的问题;三是实施嘉许激励,组织方面根据服务记录时间、志愿服务效果,分别授予一至五星级志愿者。每年表彰评选优秀志愿者,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以至在他们以后的就业晋级上,根据星级给予加分。如社区物业公司员工或其他行业职员参与志愿服务直接与其绩效挂钩,鼓励志愿服务持续开展等。

  总之社会志愿服务适应现代居民自主意识不断增强、生活品味不断提高的特点,满足了不同层次人们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有利于激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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