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盹被炒
谢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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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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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庆雄/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一员工,因上班时间打盹5分钟,被公司以违反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系严重违纪之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该员工就此提起仲裁和诉讼,当地法院二审最终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属于违法,判处赔偿员工13.77万元。
员工在上班时间打盹固然有违公司规章制度,但就此把人给炒了,未免小题大做,于法不合。罔顾劳动者合法权益,变着法子甚至以“莫须有”的借口随意开除员工,是一些用人单位裁员时惯用的伎俩。受害者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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