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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卖时间未尝不可
符向军
//m.auribault.com 2016-08-17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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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州一家餐厅采取“餐厅时间费用+超市食材成本”的模式收费,将用餐时间分为忙、闲时,以半小时为限,每人收取8~10元的费用,半小时后,每15分钟再加钱。此举引发了不小的讨论。有消费者觉得,餐厅针对用餐时间收费,像是“着急赶人走”;也有消费者认为,若餐品价格和超市快餐差不多,但能在环境好的餐厅用餐,花点钱买环境也无可厚非。(8月16日《海峡都市报》)

  这种“餐厅时间费用+超市食材成本”的全新经营模式,可谓一种市场创新,是否科学合理,能否让消费者认同接受,虽然目前还在试水阶段,但最终应由市场说了算,只要有人乐于“买单”,就说明有其存在的市场基础。消费者如果不待见,也完全可以“用脚投票”,这种“个性化”经营模式也就失去市场,将自生自灭,行之不远。只要经营者事先明码标价,不存在垄断、暴利、宰客等违法违规现象,就属于市场自主和经营自由范畴,无可厚非。

  该餐厅之所以如此“标新立异”,并非“着急赶人走”,而是以一般人用餐时间和目标消费群体的市场调研为依托,可谓有的放矢。所谓“超市消费的水平,却有品质餐厅的体验”。

  而另一方面,经营者也可通过“时间费用”的设置,来增加餐厅翻桌率,以餐品“薄利多销”来占得市场份额,换取相应利润,从而达到经营者、消费者双赢的效果。

  餐饮市场竞争激烈,而商家在餐品上的差距不断缩小,这就需要有新的营销点,不断吸引消费者青睐,才能在竞争加剧的市场中站稳脚跟,或者多分一杯羹。本质上,“餐厅卖时间”是通过服务质量和消费环境的提升,来主动适应市场需要,求新求变,实现餐厅经营个性化的有益尝试。而这在全民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背景下,也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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