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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几家在市场上颇有影响力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被广州市交委、市交警支队约谈了。据说,这是它们第四次被约谈。(4月13日《新快报》)
当约谈作为一种颇具特色的对话方式时,已然不能“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说”。在这次约谈中,广州市交委首次针对网约车“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提出了正面警告,约谈显然取得了“圆满成功”,会后,各平台企业纷纷表示,它们将努力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从12日起,将下架所有网约打车优惠。
每一个坐享过打车优惠的人,无论你有多难接受这一现实,当地交委的一番陈情似乎是不容辩驳的——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造成不公平竞争。
从某种意义上说,相较于此前顶层设计中意欲将打车软件“强行招安”相比,“不公平竞争说”至少已经开始遵从市场的逻辑,尊重这种发轫于强烈市场需求的互联网产品。让市场的归市场,这是必须尊重和重申的常识。
在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重申的几个常识是,竞争是客观存在,甚至在大多数时候,它就是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形态存在,这是市场的选择。而价格的厘定,在大多数时候只是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当然,恶意竞争是可能存在的,而这,也正是权力守夜人的存在价值所在。
于此,让我们再回到“不公平竞争说”,这些网约车平台企业向使用者,更准确来说是客户,许以如此多的优惠时,是否就意在造成不公平的竞争呢?或者说是在破坏市场呢?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以逐利为目的的商业平台,是不会总跟钱过不去的,目前所进行的优惠投入,更像是品牌的推广投入,不然,这些网约车平台不会如此风靡。
当然,如果始终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这当然是值得警惕的,毕竟来说,非正当的竞争,造就垄断的形成,一如权力操持下的出租车垄断,一定是无益于社会的。但是,必须看到的是,网约车平台作为一款互联网产品,它必须实现用户端的集聚,司机越多、客人越多,才能实现平台正常的网络效应。
一个更重要的事实是,这种所谓“垄断”的出现,并不就意味着没有了潜在竞争对手。有一种内生的市场秩序是,当这种“垄断”意欲侵害消费者时,消费者可以无障碍地选择用脚投票,就等于给了对手成长的机会。对此,每一个市场参与者应有清晰的认知。
于此,真正可怕的乃是强制力量的垄断,比如来自政府的行政强制干预,看似用秩序各安其处,实则消除了所有的潜在对手,这并不利于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政府的监管,在市场仍不规范、法律仍未明晰之前,政府之手仍大有作为,只是优惠的去留,还是应该尊重并敬畏基本的常识:让市场的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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