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一女士为了确保交易安全,通过中介公司买房,结果交完首付款后,发现房屋不仅存在重复抵押和一房两卖,而且房主竟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网上追逃。尽管法院最终判决房产买卖合同无效,但要向已不见踪影的房主要回首付款和其它损失则难于上天。
近一段时期,关于房地产交易或租赁过程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况屡见报端,一些房屋中介的不规范操作,使得交易或租赁双方蒙受损失。更为关键的是,由于部分房地产中介是加盟制,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受损失者往往面临举证困难和难以索赔。以法制晚报报道的案件为例,相关经纪人和门店负责人均已经离职,导致受害人索赔困难。
对于业主和购房者而言,房地产交易过程较为繁琐,交易金额较大,又无其它获取交易信息的渠道,这使得业主和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出于安全考量,更倾向于求助于中介。而这,也造成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交易双方互不了解,给了个别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来牟利的空间。
房产交易是按照交易价格百分比提成,中介利用不合规甚至违法交易可以获取的利益是巨大的。与此同时,相应的惩戒机制却是缺失空白,违法成本很低。一旦东窗事发,中介人员大不了离职,换一家门店可以继续干。其它业主对中介门店和从业人员的评价无从知晓,依然会“上门被宰”。
在这样的情况下,搭建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就很重要。对于房地产中介人员,应当有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信用评价和授权机制,而不是“谁都能干”,对于违规违法门店和从业人员,也应有惩戒机制,并且,这样的机制应当是一个长效的全方位监管机制。相关部门首先要从顶层设计开始,进一步出台和细化针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法律法规,设计出合理的监管机制。比如若发现中介公司或其工作人员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以建立从记分,到警告,再到吊销执照等制度。
事实上,房地产中介从房屋出租和出售中能钻到空子的另一大原因,还在于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一个公开的房地产信息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可以查询相应房源的情况信息,以彻底杜绝包括“一房两卖”、“二房东”、“抵押房买卖”等违规违法行为。
(本栏目文章系中工网原创,网媒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中工网”,平面媒体如转载须经本网授权许可)
中工时评:职业病防治关乎职工幸福2014-03-20 |
中工时评:“互联互通”改变中国发展格局2014-11-21 |
中工时评:“互联网+”在十三五期间将大有...2016-03-10 |
中工时评:房地产去库存要慎用金融工具2016-03-14 |
中工时评: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者信心2016-03-15 |
中工时评:“对账单”背后还有多少“伪装者...2016-03-18 |
中工时评:严管之下,P2P网贷行业会走向...2016-08-30 |
中工时评:卖房保壳,断尾求生还是不务正业?2016-09-22 |
中工时评:困境中,更显工会担当2016-12-09 |
中工时评:省属企业两千处级暴露了什么?2017-02-17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