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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五十的徐广红,是浙江省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的窗口工作人员。今年3月13日,一个陌生的女人找到她,见面就塞给她一万元,称是她40多年的小学同学,当年因家穷,曾偷拿她的一毛钱买饼吃,还连声道歉:“徐姐,这一万块钱,你一定要收下。40多年来,我一直为当年的过错,心里折磨着。”(3月15日《钱江晚报》)
当年一个正读小学二三年级、不过八九岁的小女孩,因家里实在太穷,肚子实在太饿,犹豫再三,还是悄悄拿了前桌同学徐广红铅笔盒里的一角纸币,去学校门口买了2个烤饼充饥。然而,就是这每个不过五分的烤饼,让当事人施女士40多年来常常夜不能寐,自责不已。而今得以偿还“偷”债,尽管徐女士执意不收,但毕竟就此卸下了这压在心头多年的重负。
不难理解,当年校门口香喷喷的烤饼,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小女孩来说,意味着什么。而在书包里常常没有一分零花钱的窘况下,一生中仅此一次“偷”钱换饼,在很多人看来,无非就是童年往事的另类回忆而已。换句话说,这显然是一段应该尘封的往事。
不过,依笔者看来,施女士毕竟还算是幸运的:在当年,一角钱不是个小数目,抵得上成人一天的工资。何况,发现钱不在了的徐女士,当时边哭边找钱的情景,足以惊动老师及同学。若是当年老师发动清查,最终在施女士的书包里发现了这一角钱,后果会是什么样呢?会否受处分乃至退学不好说,但“偷窃”的罪名无疑是“背”定了。也就是说,当年这件事,若照此版本演绎,施女士的人生轨迹,或许就此改写。
这样的例子,难道还少吗?今年3月4日,福建省建瓯市徐墩镇一名15岁的男孩,不就是因在超市“偷”了一袋价值7.5元的饼干,恐惧被超市老板“曝光”,而从高楼纵身跳下的吗?时间再往前推,去年12月28日,仅有13岁的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女孩赵静,同样是在超市“偷窃”了一些巧克力食品,在被闻讯赶来的母亲当众狂扇耳光后,也是从一栋24层高楼的窗户坠下身亡。
当然,施女士的命运或不至此,但“偷窃”一旦坐实,其情形也好不到哪里去:同学的白眼,街邻背后的指指点点,很可能伴随她的整个学生时代。不难想象,一个在众人防范眼神下长大的小女孩,会有一个怎样的人生?所幸历史没有如此改写,这才有了现今家庭和睦、事业小成的施女士,也才有了她40年后偿还“偷”债的今日一幕。
因而,笔者以为,施女士40多年后偿还“偷”债的故事,委实是本好教材:首先,要感恩当年的老师和同学,因为他们的爱及包容,让施女士得以安然度过她的学生时光。若不然,不但施女士的心灵会伤痕累累,即便徐女士本人,也会为此留下深深的遗憾;其次,还昭示人们,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是在懵懵懂懂的小学时光。对于孩子们的一念之差,切不可轻易贴上“偷窃”的标签。或许,人生紧要路口一个小小的包容或者说是宽容,即可谱写他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何况,即便是一个孩提时代曾有过偷窃行为的孩子,只要不是屡犯,就其本质来说,也不能与“小偷”划等号,更不能就此打入另类。就如这位施女士,当年的事不过错在一念之间,事后也无人知晓,但并不妨碍她日后成长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此次,她经过多年苦心寻找,终得以偿还“良心债”,即是例证。
也就是说,这件事从另一个侧面告诉人们:再小的孩子,也有自己的尊严。所谓教育,并非不分青红皂白的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而是循循善诱下的春风化雨。若当年施女士不幸成为“重点教育对象”,对其贴上“偷窃”的标签,其人生走向可就很难确定了。或许,这就是施女士40多年后偿还“偷”债一事给我们的最大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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