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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2万亿置换债的推出有效缓解了偿债高峰期的风险。与2014年底的焦灼不安相比,地方政府实实在在松了一口气。然而,在稳增长的大环境下,为了加大投资力度,一些地方政府加杠杆的思维复苏,多种“创新”的举债方式浮出水面,其潜在风险不容轻视。
杠杆率过高的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在全社会杠杆率高企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高杠杆率更值得反思和重视。我国政府一类债务占GDP的比重在40%左右,这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如果将二类、三类债务以合适的比例进行折算,则政府负债率恐需再增长至少3个百分点,如此发展很快就可能超过60%的国际警戒线。
目前,虽然短期内负债率并未超过警戒线,但区域性风险不得不防。审计署数据显示,至2012年底,有3个省级、99个市级、l95个县级、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方财政增速回落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调整,一旦累积的债务风险超过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就有可能爆发区域性财政风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随着置换债的推出,“火烧眉毛”的风险延缓了,由于置换债务的期限大都在5年以上,一些地方政府希望能够将全部存量债务进行置换,对未来的债务偿还问题尚无紧迫感。这种“地方债已不是问题”的潜意识很容易诱发新的风险。
就在1月11日,财政部称将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2015年全国地方债限额16万亿,其中存量债务15.4万亿,新增债务6000亿。此举意在给地方债设立“天花板”,遏制举债冲动。但对于“加杠杆”已成为惯性思维的地方政府而言,限额未必真的勒得住举债冲动。
目前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已定,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总额均较去年有所增长。虽然财政部已经明确债务率过高的地区安排新增债的规模相对小,而债务率低的地方可以分配更多的新增债额度,然而,不少地方政府都希望能再多一点额度。更有地方财政人士表示,希望未来可以将当地16万亿限额之外的地方债重新纳入地方政府债务。
除了呼吁增加额度之外,还有更多地方政府、包括一些中央部门也以各种方式表示希望“复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理由也很简单,“稳增长”大局需要地方继续保持投融资热情,而融资平台是最有效的方式。
当下最需防范的,是地方政府“新瓶装旧酒”创新举债方式。PPP和财政引导产业基金都是政策鼓励、可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有效方式。不过真正适应新模式绝非一日之功。现在有些地方的PPP项目实际上是以债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借PPP之名行地方平台变相融资之实,这有可能滋生新的风险。有些地方的财政与银行、国有企业等合作成立产业基金,然而基金运作中行政色彩强烈,投资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不排除未来进一步形成“变相债务”。
总之,置换债只是解了“燃眉之急”,然而风险犹在,地方债“变脸”游戏就不要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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