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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篇题为《戏曲也走国际范儿?先把翻译关过了吧!》的文章刷爆朋友圈。
一篇严肃讨论“戏曲翻译”的文章能引发广泛关注,是因为它触痛了不少人的神经。在日益国际化、全球化的今天,翻译对于我们越来越重要:不同国家的文学、电影、戏剧等作品需要相互译介;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车站、机场、餐馆和景区等地,也都挂上了标有外语的指示牌。而无论是艺术作品还是公共场所,奇葩翻译都普遍存在。如某城市火车站将开水翻译为“Open Water”,有餐馆将德国咸猪手翻译为“Germany sexual Harassment”,诸如此类令人啼笑皆非的翻译还有很多,许多人怕是早已见怪不怪了。
翻译一般分为直译和意译,由于不同语言文字之间很少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通过综观句子甚至作品全貌,在把握其总体意思的前提下进行翻译就显得尤为必要。糟糕的翻译,翻译者的马虎、敷衍要负主要责任。文章反映的问题,也主要源于译者对戏剧整体意境缺乏足够了解。如将《单刀会》译为“Lord Guan Goes to the Feast”,虽然将剧名的字面意思表述清楚了,可是,对熟知背后典故的人来说,则意境全失、味同嚼蜡。当然,文章也举了较为成功的案例,如取材自《水浒传》的小剧场京剧《惜·姣》翻译为“Death Do Us Part”,既有“至死不渝”的意思,又部分传达出中文特有的意境。中国戏曲历史悠久,无论是舞台效果还是台词,都富有深刻的内涵与历史厚重感,过分失真的翻译不仅让观众如坠云里雾里,还会损毁作品形象,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对外传播。
熟悉翻译对象是进行翻译的必要前提,可是,在对戏剧内容有了充分把握之后,译者未必就能胜任翻译工作。这并非暗示译者资质悬殊,而是意在说明,许多内容,特别是文字背后的文化内涵,是不可翻译的。举个例子,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的有一人物名为“任我行”,部分英译本将其译为“Let me go”。按照方才直译和意译的区分,译者没有刻板地以约定俗成的拼音方式处理人名,而是在粗通文意、甚至是较精确捕捉原著人物“放浪不羁”的个性后才着手翻译的。可是,显而易见,翻译者弄巧成拙了,他们不了解中国人的取名习惯,而究其根源,是因为译者试图完成单凭翻译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希望自己的翻译不仅在“形”上,而且在“神”上都完全还原作品。像屡遭诟病的京剧名段《四郎探母》的英译名“The Forth Son Visited His Mother”,不见得就不妥,取名四郎,常常就因为被命名者是第四个孩子。若译者贸然将其译为“Si Lang”,那才真的古怪。其实,这里的情况,意译与直译都行不通,已不单纯是翻译问题。这一事例足可提醒我们,在推介这些内涵丰富、历史悠久的作品时,除了确保翻译质量,还必须帮助观众事先做足功课。这并不困难,如在观众订票时,免费为其提供详尽的说明手册(涵盖必要的背景知识),或利用手机、邮箱为观众免费提供指南、台词解释等方法都可采用。
外国观众在观看传统戏曲时,往往无所适从,在接触到自身无法理解的文化现象时,只能求助于意义有限的翻译。这说明,要取得较佳欣赏效果,绝不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另一方面,国内剧院除了要进一步增大向外推介戏剧的数量外,在如何确保作品质量和传播效果上也要多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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