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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举行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中国化,是在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文化的宏大怀抱中“化”。中华文明积淀着我们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文化,历史上与之若后若先之古代文化,或已夭折,或已转易,或失其独立自主之民族生命,惟中国能以其自创之文化永其独立之民族生命,至于今日岿然独存。
中国宗教历来在中华文化的大怀抱中相融相生。虽然各教各色,自成一体,但只要其生在中国,或虽由外传入却长在中国,无不一一在中华文化之中潜移默化,有如春风化雨。以世界三大宗教而论,佛教两千年来已中国化,“不依国主,法事难立”;伊斯兰教在中国一度称“回教”,主张“以儒诠回”、“爱国是伊玛尼(信仰)的一部分”;基督教、天主教在中国,经过自我革新,也成了国人独立自主自办的事业。中华文明从未被外来文化中断,中国宗教特别以爱国为荣;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全国性的政教合一政权,中国宗教习惯以社稷为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国宗教自然以“和合”为贵;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宗教大都以伦理为重。
安身立命即“生命的安立”。作为中国文化的传统话题,不仅是儒家的追求,也是儒释道的通义。这一话题可演绎为关于生命的三条约定:热爱生命,追求幸福——这是安身立命的基本约定;尊重生命,道德约束———这是追求幸福的集体约定;敬畏生命,终极关切———这是追求幸福的未来约定。现代化和市场经济不断放大、满足着安身立命的基本约定,但也难免刺激、放任个体对物质享受的过度追求,不断洗刷甚至消解追求幸福的集体约定和未来约定。正如《共产党宣言》指出的,资本对利润的疯狂追逐会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而在中华文化的大怀抱中相融相生两千年的中国佛教则认为,由贪婪驱动的唯利是图是不可持续的,我们已经努力地制定新的法律和规定来约束人类的行为。然而,单凭法规不能控制贪婪。贪婪总会找到法律和执法过程中的漏洞。我们需要从内心深处去控制贪婪,需要学会节制、知足、理性,我们自身和社会需要免疫力。我们需要教会我们的内心克制,需要修炼我们的心。这与中国文化“君子以厚德载物”的精神是一致的。
近代的文艺复兴极大地解放了“人”,但“人”又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文艺复兴使“人”从神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之后人又被过度膨胀而异化。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过,“避免人类自杀之路,在这点上现在各民族中具有最充分准备的,是两千年来培育了独特思维方法的中华民族。”什么“独特思维方法”?就是天人合一,允执厥中,仁者爱人,以和为贵,和而不同,众缘和合。其核心,就是“和”。“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在中华文化的大怀抱中相融相生的中国宗教,大都赞成和谐、主张和睦,以和为贵。有人说,“和尚”就是“以和为尚”。而一度在新疆出现的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则反其道而行之,要使我国宗教“去中国化”。我们应该针锋相对地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来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在中华文化的大怀抱中,劝人向善,教人立德,慈悲为怀。
今天,中国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求同存异、和谐共处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使宗教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弘扬中华文化 建设精神家园 | 201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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