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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世界中科幻小说概念的引入,与一般的小说文体地位之崛起,基本在同一时期。1902年,梁启超写《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称小说在“浅而易解”“乐而多趣”之外,尤能拓展经验,摹写世情,使“人类之普通性,嗜他文不如其嗜小说”,因而较之其他文体,更可以超拔精神,开启民智。小说自此渐成新文学最主要的文体;在此之前,即便风行,也不过是文人闲暇的游戏笔墨而已。而就在翌年,远在日本的鲁迅翻译凡尔纳《月界旅行》并作《〈月界旅行〉辨言》,称“胪陈科学,常人厌之,阅不终篇,辄欲睡去,强人所难,势必然矣。惟假小说之能力,被优孟之衣冠,则虽析理谭玄,亦能浸淫脑筋,不生厌倦。……故掇取学理,去庄而谐,使读者触目会心,不劳思索,则必能于不知不觉间,获一斑之智识,破遗传之迷信,改良思想,补助文明,势力之伟,有如此者!”不难发现,梁启超之倡导小说,与鲁迅之引介科幻,其逻辑同出一辙,也因此埋伏下同样的悖论:无论用以宣传启蒙,还是用以普及科学,小说/科幻小说总是兼具严肃性与娱乐性,那么要如何平衡二者的分量,才能使读者既为娱乐的快感吸引,又得到有益的教诲呢?即以科幻小说论,有多少读者真要在随着情节悬念跌宕起伏的同时,认真学习其中的科学知识?倒是周作人在《科学小说》中所说的或许更符合常情:“科学小说做得好的,其结果还是一篇童话,这才令人有阅读的兴趣,所不同者,其中偶有抛物线等的讲义须急忙翻过去,不像童话的行行都读而已。”
有趣的是,尽管同样师出有名,科幻小说却长期见斥于一般小说文类之外。这或许是因为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中国文学多以人文话题或社会现实为表现对象,因而逐渐有雅俗之别;或许恰恰因为科学太过重要,科幻小说中文学的层面反而遭到忽视,而流入通俗套路;又或许如周作人所言,正因为科学之枯燥,科幻小说的读者往往对其视而不见,更沉迷于情节所提供的娱乐性。而沦于通俗行列的科幻小说,因此更需要张扬其科学元素,来证明自身的合法性——正如古典小说不得不以因果说教作为其道德补充一样。建国之后,“向科学进军”的现实诉求,与苏联科普文学的横向影响,更使科幻小说的任务确定为向读者普及科学常识。以至于“文革”结束之后,作家们创作出稍带批判意识的科幻作品,便招致科学界和科普界非议,引起科幻文学姓“科”还是姓“文”的大讨论,最终以对逾矩的科幻小说加以“清除”而告终。其直接结果是,整个20世纪80年代的科幻小说,无论科学内涵还是叙述技术,都陷入全面低迷:科学层面,小说家们只能谈已被证实的科学原理,而不敢借幻想越雷池半步;文学层面,科幻小说再次被禁锢于一本正经普及科学的呆板套路:“误会——然后谜底终于揭开;奇遇——然后来个参观;或者干脆就是一个从头到尾的参观记——一个毫无知识的‘小傻瓜’,或是一位对样样都表示好奇的记者和一个无事不晓的老教授一问一答地讲起科学来了。”(肖建亨《试谈我国科学幻想小说的发展——兼论我国科学幻想小说的一些争论》)
然而究其根源,现代意义的科幻小说诚然发端于人类“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能力极大提高的工业革命时期,但是否以普及科学为责任,甚至是否对科技发展持赞同态度,其实都大可怀疑。大概因为奥尔迪斯《亿万年大狂欢:西方科幻小说史》的影响,国内研究者多以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为第一部科幻小说。然而诚如奥尔迪斯本人的分析,这部哥特式小说确实以科学而非魔法来制造怪物,但是面对人类借助理性替代上帝的这一刻,小说所讨论的其实深入宗教、伦理与人性的深处,其中流露的情感绝非欢欣,而毋宁说是包括焦虑、困惑、恐惧在内的五味杂陈。除此之外,国际理论界对于科幻小说的起源其实聚讼纷纭,每种说法背后都包含着对科幻小说本质,对科幻小说与科学之关系的不同意见。罗伯茨的《科幻小说史》即将科幻小说溯源至古希腊小说中的幻想旅行作品,认为该文类乃是由“关于星际旅行的小说”这一原型,发展出“时间旅行故事”“想象性技术的故事”,以及“乌托邦小说”。这一论述实际上将科幻小说从与“科学”之关系的讨论中解放出来,而将其与“幻想”连接:人类是因为对于未知世界的好奇而创造出科幻小说,因而科幻小说天然地用想象之力将卑微的人类从大地拔起。但是所谓“生活在别处”的彼岸世界,不过是以此在限度为批判对象的镜像塑造罢了。科幻小说无论在何等宏阔的时空架构当中,心心念念的其实仍是它所被创作的当时,人类与现实的状态。某种意义而言,每一部科幻小说无不带有乌托邦小说的性质。
即便回到对“科学”这一概念的讨论,在“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科学主义理念长期影响下,我们对于科学的理解或许也太过狭隘了:“科学”固然包含自然科学技术,但同时也应包括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马克思主义不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被认为是科学吗?既然如此,对于科幻小说的认识当然可以更为复杂:那些未必涉及自然科学,而在人类政治经济组织方式层面展开批判式想象的作品,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如培根的《新大西洲》,也应被视为科幻小说之一种;那些在特定时代或任何时代的实证科学层面都堪称荒诞,但却因此冒犯了已然固化的人类想象边界,拓展了人类思维领域的作品,如威尔斯的《时间机器》《隐身人》,如道格拉斯·亚当斯的《银河系漫游指南》,也可以被视作科幻小说之经典;即便那些涉及自然科学的科幻小说,对科技的描述也不应仅仅沦为炫技式的点缀,而应构成影响情节的有机力量,更重要的是,能够由此出发探讨相关科技所可能引发的社会效应和人文困境。
行文至此,难免有人发出质疑:若以此论,则科幻小说与一般意义的小说又有何区别?的确,以虚构之力拓展对于世界可能性的探索,原本就是小说这一文体的题中应有之义。而拆除了“科学”这一概念的惯性理解之后,其所谓的科幻小说所能驾驭的题材,几乎和这世界一样宽广,甚至更加宽广。作为一名并非专攻科幻小说的文学从业者,我借由对此文体的辨析,所想要讨论的确实也不仅限于科幻而已。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肖建亨先生在讨论科幻小说定义时即指出,复杂概念的边界本来就难以断然划分,因此与其为区分“科学幻想小说”与“纯文艺小说”而陷入形而上学的无意义争论,不如保持模糊。而对于自20世纪初起就不断开疆扩土,有着海纳百川容量的“小说”文体而言,真的还有必要再设置什么藩篱吗?如果说新闻、历史、神话,乃至官方的政策文件都无不可以为小说消化,那么科学又为什么不可以?20世纪80年代以降,“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潮流极为深刻地改变了所谓主流文学的格局,其影响至今不衰;既然神鬼传奇与乡野民俗都足可成为开拓小说想象的助力,是否也可以有一种“科幻现实主义”?更何况边界的模糊与彼此的借鉴早已开始:老舍、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托马斯·品钦、卡尔维诺都曾以科幻小说的方式写出经典;而刘慈欣“地球往事三部曲”中对于历史、现实与人性关怀之深切,思考之冷峻,恐怕也不输于所谓主流文学。在此情况下,强划主流与通俗,甚至以此界定高下,即便不算粗暴,也未免稍显无聊。
有人难免还要再次发出质疑:这无非就是世界科幻史上“新浪潮”时期的老调重弹!的确,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随着科幻文学黄金时代的结束,一批科幻作者为求主流文学界认可,早已做出种种尝试,向主流文学创作技法靠拢。而当新的时代来临,强调将新科技内容写入科幻文学的一批新秀又使“新浪潮”时代的作家成为明日黄花。而在此更替中,值得注意的或许恰恰是关于这一文体的定义与探索,其实始终与时代变迁相关。因社会语境与文学语境之不同,文体的命运与策略当然也应不同。如果我们承认确如王泉根先生所说,在科幻文学曾经长期遭受冷遇甚至批判,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是“儿童文学不但从‘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一直张开双臂热烈拥抱科幻文学,而且给了它充分生存与发展的土壤”;那么在科幻文学已然杰作迭出却仍良莠不齐,主流文学则想象乏力的当下,策略性地以“科幻现实主义”为号召模糊科幻文学与所谓主流文学的界限,以求小说这一文体的更大丰富,或许恰逢其时。(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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