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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进展缓慢,依然是阻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巨大障碍。为此,“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在农村农业农民。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主要工作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是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主体力量,只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了,农村农民才会减少,农民才会有更多的资源、更多的发展机会,国家的支持才会对“三农”状况改善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国才会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新常态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城镇化是释放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新常态下只有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才能使巨大的潜力变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巨大动力。就现实而言,农业转移人口工作岗位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利于形成稳定的产业大军,形成正确的导向,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江浙沪发达地区的事实和经验也证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做得好、做得快,经济社会发展就能形成良性循环。
新生代农民工是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首选对象。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他们常年生活在城镇、工作在城镇,对城镇非常熟悉,是城镇常住人口的重要部分,已经成为城镇事实上的“市民”。而他们的根在农村,户口是农业户口,却对农村越来越陌生。这些人有市民化的主观愿望和客观需求,也有父母亲戚朋友的大力支持。我们要改变他们中绝大多数正在成为城乡的“双边缘化人”的现象,把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有序推进市民化的首选对象,形成示范效应和联动效应,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四大平台是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重要载体。调查显示,农民选择工作、生活的意向地点由低到高依次是中心村、乡镇集中区、重点镇、县(市)城、市辖区以及省外发达地区。当前应该确定农村新型社区、重点镇、县(市)城和市辖区为提高人口城镇化率的四大平台。农村新型社区包括乡镇集中区以及由中心村发展而成的社区。当前,应该着力建设农村新型社区、重点镇。大力建设农村新型社区,除了建设好一般乡镇集中区外,还要把有条件的中心村建成农业转移人口集聚的新型社区,这样既能切实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又能加快建设美好乡村,起到一举两得之功效。同时,贯彻落实中央把棚改政策扩大到全国重点镇的政策,解决住房保障问题。
三步走是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关键步骤。农业转移人口只有安居乐业,才谈得上“市民化”,为此要从农业转移人口的需求出发,加大供给侧改革,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需求,进而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当前最要紧的是采取“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加快提高农村新型社区、重点镇、县(市)城和市辖区的综合承载力,尤其是解决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促进人口就近就地集聚。第二步,加快土地、宅基地、集体利益分配权等“确权办证”,采取奖补办法,促进土地等先行流转然后探索自愿依法有偿退出的路径,使农业转移人口壮大进城资本、放心离开农业。第三步,加快落实差异化户籍改革意见,实现人口红利和改革红利双丰收。户籍改变不应作为市民化的前提条件(除非变成市民后的工作生活状况明显变好),否则既违背农业转移人口的意愿,也违背城镇化的发展规律。要避免通过建立开发区或划为城镇规划区,“赶农民上楼”,人为将农民整体转为市民的现象,这样虽然提高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却引起农民反感,以致适得其反。(作者单位:合肥市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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