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保障国家安全必须标本兼治,治标之策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治本之策则在于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制度保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国家安全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治本之策抓好抓实。
要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根本保证。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按照集中统一、科学谋划、统分结合、协调行动、精干高效原则,统一领导和部署国家安全工作。各部门各地方党委统筹领导和协调本领域本地区国家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国家安全责任。要完善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科学划分岗位职责,实施更有力的统筹和协调,既增强各部门各方面合力,又确保各自权责分明,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要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安全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把国家安全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设,对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套立足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点、适应我国所处战略安全环境,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重新制定的新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大大拓展了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为建立健全各领域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提供了总纲。同时,重要领域国家安全立法步伐加快,制定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这些都为新形势下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为国家安全机关和全社会履行国家安全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目前,国家安全立法还存在不少空白点,各重要领域国家安全立法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领域立法问题亟待解决,如期完成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规范的任务还比较艰巨。
要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国家安全工作只有防患于未然、处置于未萌才能始终掌握战略主动。为此,必须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上下功夫,在做好风险信息采集、来源识别、性质判断、原因分析、趋势预测的基础上,对任何可能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做好预案,统筹协调相关力量,适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见事早、出手快、措施实、效果好。国家安全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对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提出了新的越来越高的要求,必须在加强相关机制建设的同时,加快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加快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努力形成防控协同合力,创新防范化解风险思路和办法,推动相关工作与时俱进。
四、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确保国家安全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
要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国家安全全民共建、全民共享。要大力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意识,自觉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岗位职责。要用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完善立体化国家安全防控体系,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立足全社会力量提高防范抵御国家安全风险能力。
要着力抓好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国家安全问题。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维护人民财产安全;坚定不移扫黑除恶,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疫情预警防控等机制,确保公共安全;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确保大数据和公民隐私安全;等等。以国家安全工作的实际成效,让人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全面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自信心、自觉性、获得感、成就感。
要高度警惕、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通过宣传、动员、组织有关社会力量,同专门机关配合,形成防范和打击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的综合防卫体系,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