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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实验”揭露导师老板化的暗疮
堂吉伟德
//m.auribault.com 2016-05-30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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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鹏是华东理工大学研二的学生,5天前,他在上海一家工厂的爆炸事故中不幸遇难,此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记者调查发现,李鹏的导师张建雨持有事发工厂的股份。李鹏家人及同学介绍,张建雨在上海、浙江等地投资有多家工厂,之前,他曾多次安排学生在这些工厂进行商业研究或实习。李鹏的家人及同学质疑,张建雨涉嫌安排李鹏进行中试放大实验,这或是导致事发的原因。(《新京报》5月29日)

  一桩“人命官司”,扯出了导师导师参股工厂的内幕,也让导师成“老板”的顽疾,再度引发舆论的关注。在我国高校,研究生把自己的导师称为“老板”,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2013年2 月下旬,北京大学研究生杨恒明因抵制“科研苦力”而发声明的事件引起网络热议;而早在 2004年,上海交大计算机系一位66岁的博导遭到9名研究生的“罢黜”。如此培养方式,也让中国科研前景令人忧虑。

  尽管研究生成导师的廉价劳动力久为公众诟病,“罢黜”行为也零星出现过,然而对整体格局似乎并无影响,此次华东理工研二学生命丧导师参股工厂,说明导师老板化、学术利益化和学生被盘剥的状况,并未改善反倒日趋严重,纯粹的劳动剥削已让人难以容忍,若连命都搭上,更是让人无比愤怒。一方面,导师已不再局限于争取科研项目,并让所带研究生来完成,或者是让其从事其他琐碎重复劳动,而已入股并企业化成为事实上的老板;另一方面,学生被盘剥的除了劳力,以及从事“大量不带思考创新内容”,同时还可能因为违规操作行为,而面临健康与生命上的安全,权利弱势状况由此可见一斑。

  之所以如此,还在于导师遴选制度、管理机制出现了问题,使得纯粹的学术行为,变成了赤裸裸的商业利益操控。虽然在不少欧美国家的高校,导师也可以雇佣学生做项目,但彼此之间是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导师占据绝对主导的人身依附关系——导师具有绝对的支配权,而学生只能处于从属地位。更重要的是,彼此的合作是基于双方自愿,同时以“不影响学生学业”作为基本前提。

  因而,要消除这一乱象就必须对症下药,总的说来,一是要改革既有的导师遴选制度,由行政主导型向双向选择型转变,导师有指导学生的权利,而学生也有选择导师的自由。一旦某个导师的行为,不符合相应的学术规范,那么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二是要改变对导师的评价制度。为此要增加学生的话语权和考核权,并将学生的评价作为对导师考核的依据。若某个导师口碑不好,或者是难以招到学生,那么其就失去了应有的资格,那怕其资格再老、学术权威再高,也应受到约束。同时,按照学术问题学术办的原则,对导师的教学时间安排、导致的指导效果都要进行评估和考核,将导师的行为纳入制度的管控之中。

  当然最重要之处,还在于对师德的约束和控制,并围绕此目的建立一套成熟的制度体系。比如按照制度规定,“教师不允许在校外企业进行实质性兼职,个人也不能作为法人开办公司”,然而这一原则在“违规实验”事件中,并没有得到执行,说明在导师的管理上出现了问题,因而以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为内容的管理机制,就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再辅以对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其绩效的审计和评估,以此扭转“项目经费套取”的乱局,多管齐下之下,导师老板化的暗疮才会得到有效治理,学生权利得到了尊重与保护, “被伤害”的隐患也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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