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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
本报评论员
//m.auribault.com2015-02-12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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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尊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民众发自内心的对法治的尊崇与信仰,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栋梁。

  在华夏大地营造尊崇法治、信仰法治的社会环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目标之一。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尊法敬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首要前提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四个模范”,并将尊法模范作为“四个模范”之首,“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要坚守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至高权威,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是在宪法基础上制定的,体现了宪法的基本原则。领导干部要树立尊法观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始终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基本遵循,以宪法和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要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领导干部要树立尊法意识,彻底清除特权思想,坚决杜绝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与制约。

  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要坚守权力法定原则。对权力必须制约是法治的基本要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是起码的法治观念。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规范权力,体现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尊法精神。领导干部要养成尊法习惯,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理念,让法律真正成为权力运行的高压线。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尊法,是法治信仰的外在形式,是法治精神的内在体现。尊法是遵法用法的前提,对国家与民族的进步意义更重大,只有尊法在整个社会蔚然成风,法治中国的理想才能照进现实。要让尊法成为民族精神,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关键。只有领导干部当好尊法的模范,全民尊法的社会环境才能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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