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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连环追款”应成清欠常规手段
浦江潮
//m.auribault.com 2016-11-25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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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璧山区一家私企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48名工人54万余元工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企业负责人主动提供执行线索,法院采取连环追款的执行方式,既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又将欠薪全部执行到位。

  又到年底,有关清理欠薪的新闻逐渐多了起来。这些年来,为治理欠薪问题,从中央到各地都想了很多办法,出台了很多措施,有事先防范,有事中监管,有事后处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欠薪问题依然存在。治理欠薪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工程,既需要各种措施形成合力,也需要不断创新清欠手段,重庆璧山区法院采取“连环追款”的方式清理欠薪,就是一个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好办法。

  很多企业拖欠工人薪水,都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乃至将企业负责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种种高压措施固然能产生倒逼作用,但若企业没钱,甚至没有可执行的资产,工人依然拿不到工资。就像重庆璧山这家私企,公司账面上没钱,土地和房产又全部抵押给了银行,如果法院采取常规的执行方式,公司只有关门,而土地和厂房拍卖后,要还银行贷款,最后工人们可能一分钱得不到。

  怎么办?好在这家企业并不是穷得叮当响,只是一时资金周转困难。根据企业负责人提供的线索,法院查明另一家企业拖欠该企业50多万元货款,但这笔钱已经形成“连环债”,涉及好几家企业。法院工作人员不辞辛劳,连环追款,几经周折,终于追回货款,将54万余元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上。

  璧山区法院这一做法值得称道,也很有启发意义。在清欠工作中,地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往往紧盯着欠薪企业,以各种高压手段督促企业偿还欠薪,而对于企业有什么困难,可以为企业偿还欠薪提供哪些帮助,则较少顾及。这当然无可厚非,因为企业有困难并不是欠薪的理由,想方设法偿还欠薪,本是企业的分内事。然而,如果从“高标准”的角度,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是可以为欠薪企业提供必要帮助的,就像璧山区法院“连环追款”,他们本来可以不惹这个麻烦,督促企业自己去讨要货款,如果讨要不到无法偿还欠薪,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一切依法办事,法院没有什么过错,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只是苦了那48名工人,拿不到薪水,企业被处罚得再重,对他们也没有实际意义。就此而言,璧山区法院积极作为,利用司法机关的优势“连环追款”,与其说这是帮助欠薪企业,不如说是帮助被欠薪的工人。

  璧山区法院的一次积极作为,既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又将欠薪执行到位,两全其美。毕竟,清欠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让工人拿到薪水,而种种行政和法律措施只是清欠的手段,为了达到目的,清欠手段应该不断创新,乃至穷尽一切办法来治理欠薪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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