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合作社
            
            
             杨立新
            
            //m.auribault.com
            2017-06-02
            来源: 人民日报
            | 分享到: | 更多 | 

勾 ?耐?/FONT>
  以合作社为纽带的“合作社+农民”“公司+合作社+农民”,已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然而,一些地方的合作社鱼龙混杂,有的只是徒有其名,有的只为获得国家的专项补贴,无法做到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形成发展合力。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还需不断完善经营组织形式。
  这正是:
  空壳虚设套补贴,
  农社离心力不协。
  风险共担利共享,
  驰骋市场步云阶。
              编辑:张苇柠
             
           | 刘 敏:2014,宏大的转折之年2014-12-31 | |
| 胡豫闽:探索新型战略核关系2015-02-10 | |
| 赵处彪:“塌方式蚕食”新农合资金,谁之过?2015-08-18 | |
| 圈点新闻2015-08-19 | |
| “五大战区”亮相,军改重头戏开场2016-02-02 | |
| 全面建成小康中“老乡”的新期盼2016-02-03 | |
| 中泰铁路合作应“亲兄弟明算账”2016-03-28 | |
| “壳资源”将迎来通货膨胀2016-04-20 | |
| 奥巴马没下台,世界进入后TPP时代2016-11-22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