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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近日,一则视频在微信中广泛流传, 引起许多网友评论。 视频显示,一位吉林市的出租车司机将女乘客的苹果手机送还, 疑似索要100元酬金,但是乘客只肯给66元。绝大多数网友支持出租车司机,认为他耽误了时间和运营,理应得到赔偿。也有少部分网友支持女乘客,认为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出租车司机不应该明码标价索要酬金。
司马童(浙江 职员):一事当前,先断真假,再论长短。上述事件中,发布视频的丢失手机者也承认,她在电话中曾对司机说过“不会让你白送回来”,且认可电话接通时“似乎那个师傅正在拉其他乘客,让人下了车后马上赶来了”;这便印证了司机随后的说法,当时他接了一个3人拼车的活,概算跑下来能赚70多元钱。可见,这也难怪司机“好委屈”:及时还手机非但没声谢,反倒还被“曝光”了。
主持人:“拾物索酬”引发了巨大的争议,为何?
钱夙伟(浙江 职员):之所以引起争执,在于到底该给多少报酬,没有一个可以参照的“价”。实际上,对于归还失物应该给予一定的“感谢费”,于今几乎得到广泛的认同,但因为没有标准可依,也往往引发争议。就如这起风波,“这本来是一件暖色调的事情,结果却变成了冷色调”。
主持人:能否从规则和法律的角度出发,去终结类似争议?
汪昌莲(湖北 公务员):一些地方从法律层面规定,失主应给予拾金不昧者“奖励”。比如,《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提出:“对无主的拾获财物,在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者。”可见,拾手机“明码索酬”,无损拾金不昧成色。每个拾金不昧的善举,都显得弥足珍贵,都应该得到失主的感恩,更应该得到社会和制度的大力褒扬。如此语境下,广州建立拾金不昧奖励机制,让拾金不昧者得到实质奖励,其示范意义不可小视。从本次事件可以看出,只要用奖善机制化解“拾金索酬”之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具有契约精神,都能够遵守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都能够按照章程和规则办事,社会就会少了许多矛盾和纷争,就会变得更加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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