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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曝光居民不妥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垃圾分类进行实地调研,有市人大代表认为垃圾分类市民参与度较低,并建议,可否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曝光?
曝光在治老赖、监督公权方面,确实有效,却不适用于推进垃圾分类。
我国的许多城市都在推行垃圾分类,但效果并不理想。为什么?垃圾分类需要吸纳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和行动配合,并把这种热情与行动慢慢固化为一种生活习惯。这是一个细水长流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异常重要。政府首先要召集各方主持设计一套符合实际的制度;其次要监督制度的落实,保证从前端分类、收集,到中端运输、末端处理的整个流程运转流畅,不能哪个环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像市民反映的,居民辛苦分类,但环卫收集垃圾时又装在一个垃圾车里,类似情形,会熄灭居民的热情。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政府要在系统上下功夫,同时又要有耐心和诚意,让分类者坚持下去,让未分类者加入,而不能头痛医脚地曝光居民。
敛财不停何止愚蠢任性
不论从级别看,还是从涉案金额看,邓绍忠都只能算是“苍蝇”级别。然而,这名落马前担任江西省上栗县交通局长的科级干部,被调查后,仍变着法儿敛财,就不只是愚蠢和任性了。
邓绍忠任交通局长期间,大权独揽,既当主管,又当“出纳”;既是管理者,又是“采购员”,一张假发票,自己签上字就可以报销提现,安排司机或办公室主任在单位财务报销其家人和情人外出旅游购物费用……邓局长变成了邓家长,交通局成了提款机,上下一人说了算,自是无所顾忌,对内随意报销,对外大胆索贿,接受调查也不收手。
邓绍忠的敛财招数,说到底都是小把戏,却在四五年时间里,只见有人配合套现贪钱,不见监管及时制止问责。邓绍忠落马忏悔称,“我今天这个结局,正是目无纪律、放任自流的结果。”事实上,目无纪律的,何止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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