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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需要监管强力跟进
张西流
//m.auribault.com 2017-09-01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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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网络募捐安全可靠,真正让受助对象获益,才能广泛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营造人人关爱、人人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使网络慈善成为大众的普遍情怀

  民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13家指定互联网信息募捐平台共为全国两百多家公募慈善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发布募捐信息超过1万条,总筹款额超过7.5亿元,其中腾讯公益筹款3.3亿元,位列第一。共有4.65亿次网民在线捐赠,捐赠额多在几元至几十元之间(8月31日《新京报》)。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募捐异军突起,成为民间公益慈善新的阵营。相比传统的募捐方式,网络募捐门槛低、传播快、影响大、互动强、效率高,善款能够畅通无阻,让募捐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助,感受爱心的温暖和慈善的力量。特别是,仅今年上半年,13家指定网络募捐平台,发布募捐信息1万多条,共有4.65亿次网民在线捐赠,总筹款额超过7.5亿元,这表明网络募捐已被公众广泛认同。

  网络募捐的风生水起,说明这种慈善形式能够为国人接受。网络募捐某种程度上是对民间公益和慈善事业的一种有益探索。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募捐需要政府以包容的心态给予其一定的发展空间,同时需要从立法、行政等多个角度,加强对网络募捐的规范管理,使之趋利避害,真正为民行善。

  不能忽视,近年来与个人募捐相关的负面报道频频见诸媒体,损害了网络募捐的公信力。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173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虽然47.4%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过捐款,但仅28.5%的受访者信任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或募捐个人,62.4%的受访者担忧在网络募捐中存在诈捐、骗捐的潜在风险。例如,一名女婴不幸身患重病,其父母在朋友的帮助下发起众筹筹集医药费,并在短时间筹得近15万元。但女孩离世后,其母亲在朋友圈内晒起了出国旅游以及各种美食的照片,在网上引起质疑声一片。可见,部分网络募捐也面临着“信任危机”。

  事实上,按照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可以依法接受捐赠,但网上众多募捐活动都是以私人、家庭或志愿者的名义进行,并不具备合法的募捐主体资格。在身份模糊、信任缺乏、监管不力的情况下,网络募捐活动的合法性常常遭到网友猛烈“拍砖”。基于此,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明确规定,在募捐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

  因此,网络募捐还需要监管强力跟进。首先,网络慈善相关的立法应该更加规范和完备,让网络募捐更加有序、更加有效、更加有力。同时,对网络募捐的主体资格须设定必要的门槛,给予合乎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事业单位必要的募捐主体地位,对组织网络公益募捐的行为进行准确定性。再者,不管是网络募捐主体还是受助对象,均要公开善款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只有网络募捐安全可靠,真正让受助对象获益,才能广泛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营造人人关爱、人人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使网络慈善成为大众的普遍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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