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据4月27日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有市民反映,有人将500斤的活鱼放生在北京一条水质污染严重的河道内,许多鱼入水后不久便死去。据拍摄视频显示,十几个人抬着鱼筐,沿着河堤下到河边,并将整筐活鱼倒入水中。整个放生活动持续近十分钟,全程有人在旁边诵经祈福,个别放生者对着镜头亲吻活鱼后才将鱼放生。
同样是值得敬畏的生命,500斤的活鱼全部被倒入被污染的河中,大量的活鱼入水就被毒死,试问这种放生和杀生有何区别?活鱼放生还要专门请人诵经祈福,个别人竟然对着镜头和即将要死去的鱼来个“死亡之吻”,这种作秀式的放生又有何意义?
放生的渊源来自佛教文化的慈悲,也来自这一文化提倡的赎罪,其核心是讲求众生平等,包括人与动物的平等,体现的是人对自然和生命的敬重。可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放生不仅没有体现出放生的本意,反而变了质。有些人放生是为了寻求心灵上的救赎,有些人放生就是作秀,博人眼球而已,还有的人纯粹是为了赚取利益。今年元宵节,济南大明湖的放生活动就曾引发社会众议,已经被前面放生过的活鱼再三被人捕捞上来,又卖给后面要放生的人,俨然把放生当做了一个赚钱的商业工具,不仅让鱼儿遭罪,更寒彻了人心。
虽然放生活动在近些年越来越普遍,但是笔者认为在放生之前应该先咨询相关人员,不要盲目放生。
盲目放生是对生命的践踏,不仅会对放生的动物造成伤害,更会破坏放生地的生态平衡,最终遭殃的还是该地的自然环境。2012年之前,泰山本没有松鼠,但是当地市民出于好意把商贩卖的松鼠拿来放生,最终导致泰山松鼠繁殖成灾,祸害当地的果树,致使果农减产。因此,当我们要进行放生时,不妨咨询当地的环保部门,听取他们的建议再做打算,否则终会让好心办了坏事。
对于盲目放生的行为,仅从道德上进行谴责起不到多大成效,还应该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用法律对其进行制裁。目前我国在环境保护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如《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但这些法律存在门槛过高执行难度大,过于粗放缺乏具体处罚措施,难以对放生乱象进行有效规范的缺点。因此,国家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这样才能有效扼制盲目放生的行为。
地球不是人类的专属,对于地球上的任何生命,我们都要敬畏和爱护,放生本无错,但请多一些科学和理性,少一些盲目和任性。
彭 原:放“毒”不是放生2014-08-15 |
陈广江:倡导“见义智为”是价值观的回归2015-11-16 |
陈广江:“放生变杀生”,法律漏洞需修补2015-11-23 |
朱 磊:放生,有善心还要结善果2016-01-04 |
野蛮放生别再任性而为2016-01-20 |
放生动物也需要为它们找到“乡愁”2016-04-11 |
盲目放生非善举,扰民杀生坏处多2016-04-11 |
放生,不可盲目和任性2016-04-11 |
别让任性放生危害社会2016-04-12 |
“放生”也要过法律和技术关2016-04-14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