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后,中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以及许多专家学者纷纷聚焦于此。
房地产去库存化非常紧迫和必要。这不仅是一个促进经济增长的事情,更主要的是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的大事。特别是一些三四线城市,由于盲目跟风一二线城市,加之大房企“下乡”,带来两个结果:房价被拉升得畸高;住房严重过剩。依靠大举负债特别是贷款开发的住房,一旦积压太久,必将引发银行坏账等金融风险。
如何去库存,措施与路径选择非常重要。目前各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提出了许多去库存化的措施和路径,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对如何去库存化都大有参考价值。但是近期出现的两种去库存思路建议,笔者不敢苟同。
一种建议是政策性住房成为主要切入点,可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通政策性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存量商品房市场,控制政策性住房新建,加大收购存量商品房力度(环球网12月13日)。另一种观点是此前《经济参考报》的消息,一些专家和官员建议加大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购房力度,促进去库存。这两点笔者认为都非常值得商榷。
通过购买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来去库存的话,实际上是拿保障性住房来托市,这种做法最大的受益者是开发商。是政府拿公共财政资金往开放商的血盆大口中填。同时,政府这种购买行为使得具体操作的公务员形成较大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
让农民购买来消化库存更是缘木求鱼。大多数农民家庭的购买力非常有限,面对畸高的房价怎么买得起、住得起、留得住呢?政府这补贴那免税都很有限,购买力与高房价的差额政府也补贴不起,基本还是农民自己出钱或者倾其所有或者背负几辈子债务购房。一个住房已经套牢了众多城市房奴,还要套牢农民吗?
必须弄清楚住房去库存化主要是市场上的商品房,这就要求必须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而不是行政化的做法。市场的归市场,去库存化必须遵守和敬畏市场规律。按照供求关系、需求原理,去库存化最好的路径选择就是降低房价。有人说,降低房价开发商不就赔钱了吗?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做生意岂能只赚不赔呢?赔钱就不卖,要捂着,那是开发商的事情。能够还清贷款等负债,库存放多久都是自己的事情,也都不违背市场机制。
总之,一切托房价性质的行政化举措都要慎重,唯一出路是顺应市场,通过降低房价来消化库存。
广州日报:房价不能“涨如浪涌降如抽丝”2009-01-21 |
广州日报:房价不能“涨如浪涌降如抽丝”2009-01-21 |
广州日报:怪象频现,楼市“衰退反弹”2009-05-21 |
广州日报:怪象频现,楼市“衰退反弹”2009-05-21 |
余丰慧:74.4%受访者看跌房价说明什么2014-09-10 |
谭浩俊:楼市两极分化加剧,复苏前景不明2015-07-23 |
谭浩俊:拿地与去库存相悖 楼市何去何从2015-10-23 |
谭浩俊:一线城市房价上涨加大三四线城市压力2015-11-20 |
杨红旭:别过度夸大房地产去化库存难度2015-12-03 |
迩 晓:增加权利感是鼓励农民购房前提2015-12-1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