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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医院强势而医生弱势;其二,医疗事故目前仍缺乏有效的化解办法;其三,基层医院难以招到更好的人才;其四,存在监管真空。
近日,有网友反映称,河北沧州一家医院向新入职医生收取风险金,并承诺三年后无医疗事故者退还。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涉事医院,工作人员称会根据学历收取不同费用,并非为了防止医疗事故发生,目前尚未实施,但是有这个意向。(见11月20日《北京青年报》)
一边是该医院工作人员称“这个还没实施,但是有这个意向”,一边是网友透露的“已经收了好几年了”,尽管真相还在路上,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云南、河北等地均有网友反映医院有收取“风险金”的情况,价格从5000元到1万元不等,甚至有医生辞职时医院不退还该费用。
如此做法表明医院对新人缺乏起码的信任感,而且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有可能向医生转嫁责任,何况此做法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使发生了医疗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医生基于职务行为产生的侵权行为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即收取保证金无实质意义。
医院这么做折射出的是尴尬的现实:其一,医院强势而医生弱势。尽管数据显示我国医生存在巨大缺口,从理论上来说医生是“香饽饽”,但现实中很多医院仍很强势,收取保证金就是例子。
其二,医疗事故目前仍缺乏有效的化解办法。如果对于医疗事故,从监管者到医院都有完善的事前预防机制和事后处理机制,不让医闹现象出现,避免医院为医疗纠纷过度操心,恐怕不会出现多地医院向医生收风险金的现象。
其三,基层医院难以招到更好的人才。新闻中该医院会根据医生学历收取不同的费用,“本科收3000元,大专收4000元,中专收5000元”,这么做的原因大概是,通常人们认为,医生学历越低,医疗风险越大。长期以来,病人喜欢扎堆大城市大医院,也是因为基层医院缺少人才。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存在监管真空。按理说,当地卫计局有责任规范医院行为,但实际却称“这是医院内部规定的,我们和医院是平级单位,和我们这里没关系”,即管不了也不想管。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也有责任制止医院收保证金,但似乎“隐身”了。当监管者缺位,医院就会很任性。
这条报道是一封“举报信”,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应主动依法调查涉事医院,情况属实则应严格依法处罚,别让任性收风险金式闹剧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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