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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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红伟绘/光明图片
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15年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的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工科女大学生占80%以上。其中,有80.2%的女性认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不给女性复试机会”“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等现象。
劳动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就业公平,是实现这一权利的基本要求。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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