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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经济应有益于公序良俗
韩立勇
//m.auribault.com 2016-04-29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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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网红的一举一动和无数互联网用户的“体验”息息相关,决定了人们不能仅仅将其作为一种商业模式,还应作为需要引导和规范的社会文化现象

  “我未来的理想是当网红。”面对“长大以后你想做什么”的问题,一位小学三年级女生的回答让家长瞠目结舌。显然,“网红”这一近年来的流行现象不仅和互联网经济挂上了钩,还影响着很多青少年,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如何面对孩子们的这一“理想”,不仅让家长踌躇,也在测试主流文化的回应能力。

  孩子们的理想大多是单纯的,网红之所以成为他们羡慕的对象,无非是粉丝众多、收入颇丰,而且似乎没什么门槛。北京多所小学的抽样调查显示,有八成小学生希望成为网红,一些家长甚至为孩子报了“网红培训班”。然而与此同时,一些网红的表现却令家长们失望,炫富、炫身材、爆粗口,甚至还有一些少儿不宜的淫秽色情内容。如果任由这类内容主导青少年的价值观,将是互联网作为一种文化的失败,也是成年人社会的失职。

  网红作为互联网文化的产物,从一开始就有着草根化、粉丝化的特点。他们最早是一类网络名人,或者热点新闻的主角,其中不乏励志型人物,比如“布鞋院士”“最美教师”等。然而,随着一些人刻意“博出位”吸引大量粉丝,一些商业公司从中嗅到商机,靠炒作、制造话题等模式“吸睛、吸粉、吸金”,开启了一个泥沙俱下的“网红2.0”时代。目前这一轮则可以称为“网红3.0”时代,与之前单靠“颜值”“出位”“打擦边球”等走红模式相比,这一轮网红经济在内容策划上更加精准,粉丝运营更加商业化,网红本身的形象和能力要求也更高。

  网红之所以能够开启一种互联网经济模式,有其深厚的社会心理基础,那就是“心理唤起”,或者说网民的自我认同。在网红们和粉丝之间,有着某种微妙而又息息相关的情感体验。当众多粉丝看到自己所认同的网络偶像日益走红,粉丝数量噌噌上涨,那种巨大的心理满足感足以让他们倾囊相助,纷纷“打赏”。比如,某网红在自己的公众号推荐一个单价1500元的砧板,10分钟就销售了1.5万个,超过该产品在全亚洲一年的销量。如果说,传统媒体主要靠读者付费和客户广告来维系内容生产,那么今天的网红自媒体则以用户体验来维持。“体验”正在成为网红经济形态中最惹人注目的现象。

  正因为网红的一举一动和无数互联网用户的“体验”息息相关,决定了人们不能仅仅将其作为一种商业模式,还应作为需要引导和规范的社会文化现象。移动互联时代,影响力越大,社会责任越大。尤其是考虑到那些关注网红且深受影响的青少年,网红经济更应有益于世道人心。从公众的角度,网红就是那些通过网络走红的人。既是能在自身的专长领域发挥到极致的草根达人,比如通过写作成名的当年明月、南派三叔等人,也有凭借爆料隐私、行为出格、装萌邀宠走红的各色人等。甄别良莠、择其善者而从之,应该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意识。

  互联网的兴起荡平了传统社会的成名壁垒,创造了成为公众人物的平等机会,使每个人都可以凭自己独特的才能获取关注度和影响力。在这一过程中,网红需要善意运用自身影响力、主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让网红经济真正成为创业创新时代的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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