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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力度的加强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度发展,在公务员和干部队伍中,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人思想境界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安于现状、乐于守成,出现了一些不正之风、不良表现。如,“没好处不办事”、“安闲轻松度日”、“害怕出事担责”、“做多没好结果”、“好开会和讲话”、“喜图简单省事”等现象。
以上种种懒政怠政的不良表现,无论是对于政府治理的效率,还是对于政府的形象和政风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害和破坏。那么,是什么导致了公务员和干部懒政怠政呢?必须探究其深层次的内在成因。
理想信念缺失。公务员和干部懒政怠政,最根本的就是忘记了作为政府官员的“官念”、“官经”。我们的“官念”、“官经”就是,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应该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正因为他们没有了这样的理想信念,不可能奋发有为、全身心地投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事业的发展殚精竭虑、甘于奉献。他们把工作仅仅当作谋生过日子的手段,满足于上班了、干活了,可以对得起到手的薪酬了。
责任意识淡薄。公务员和干部懒政怠政,是把国家和人民的事业重于泰山和勤政务实、干事创业本是自己应尽的职责抛置脑后。他们“怕”字当头,怕矛盾,怕困难,怕得罪人;他们有“僵”的痼疾,僵化不变,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敢突破条条框框,好机遇不敢抓,好政策不敢用。唯恐自己的乌纱帽丢了,却把沉甸甸的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丢掉了。
素质能力不足。现在,执政党和政府治国理政面临着“四大危险”,其中之一就是“能力不足的危险”。公务员和干部懒政怠政,也在于自身的学识素养、领导水平不行。他们既不能很好地领悟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又不能很好地研判和应对实际的发展变化;既不善于把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有机衔接起来,也不善于正确处理和合理协调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复杂矛盾。在素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谈愿景,乏善可陈;讲运作,没有招数;何以勤政务实、干事创业?
用人导向偏差。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用了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公务员和干部,就会出现争创事业、勇促发展的可喜局面;用了碌碌无为的公务员和干部,则会助长平庸守拙、推责诿过的不良倾向。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在公务员和干部选人用人标准上出现了失误,就是搞了“唯票取人”,“唯分取人”,也不敢使用一些有争议、有缺点但确实本事高强、干劲十足的干部。“唯票取人”,导致了大家都去当老好人:“唯分取人”,导致了只重考试成绩忽视工作实绩;不敢使用敢说话、敢冒尖的干部;这就难免挫伤了公务员和干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制度规定缺陷。公务员和干部要勤政务实、干事创业,需要给予强有力的制度支撑。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公平公正地看待干部,才能对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公务员和干部起到激励、保护、监督的作用。现有的制度规定,还不能彻底解决公务员和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还不能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批评空谈者、教育失误者,及时调整懒、软、散的干部,让干者上,不干者下。这就使得公务员和干部在勤政务实、干事创业面前,显得踌躇犹豫,有的甚至心灰意懒。(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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