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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厨房”不可野蛮生长
史洪举
//m.auribault.com 2016-07-13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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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7月11日《京华时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在谈到“家庭厨房外卖”时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该负责人还称,年轻人工作紧张,这种平台可以方便他们的生活,但网上订餐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家庭厨房”这种经营行为如果以后纳入国家法规,在监管的范围之内,可以发展。

  近年来,随着网络服务的拓展,“家庭厨房”或“私房菜”等餐饮服务异军突起。从维护食品安全出发,“家庭厨房”不能因为搭上了“互联网+”的顺风车,便逃避监管。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行为的,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互联网+”模式下的“家庭厨房”显然不是仅仅为自己家庭成员提供餐饮的私人厨房,而是向不特定公众提供网络订餐服务。通俗而言,“家庭厨房”只是将食品加工地点从传统的临街商铺变为家庭作坊,本质上依然是赚取利润的经营行为。

  相比借助临街商铺从事餐饮服务的酒店、饭馆等传统餐饮经营,“家庭厨房”藏身社区,比较隐蔽,监管的力量不能有效触及。由此,自我标榜为安全、绿色、美味、私人订制的“家庭厨房”很可能名不副实甚至野蛮生长,成为藏污纳垢之地,仅靠其自律不可能带来真正的食品安全。对这一新兴餐饮服务模式,在监管力度上理当更强,至少应该与传统餐饮服务一视同仁。

  当然,还应认识到,借助“互联网+”的“家庭厨房”与网络约租车、美食团购一样,属于能够盘活现有资源的新型经济形态,应该引导而非扼杀。尤其要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对其给予监管。当下,对“家庭厨房”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符合餐饮行业标准的,应要求并指导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准许其继续经营。而对从业人员、生产设施、作业环境等达不到要求的,应予制止和取缔。“家庭厨房”毕竟要借助互联网销售,相信发现其“行踪”并非难事。

  只有本着对食品安全负责的态度,在激发创新活力的基础上对“家庭厨房”进行契合互联网生态的监管,方能去伪存真,让真正安全、美味的“家庭厨房”行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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