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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业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小问题不足为奇,关键在于合理引导、有效监管,在满足市场需求、鼓励行业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取得平衡点。
据《央广新闻》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在谈到“家庭厨房外卖”时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同时,他透露下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将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销售的查处力度。
拜互联网+所赐,网上订餐方兴未艾,对于在城市打拼、连出去吃餐饭也是一种奢侈的年轻人来说,网上订餐满足了他们足不出户觅食的要求。假如,有幸找到一家合自己口味的“家庭厨房”,吃上“妈妈的菜”,舌尖与精神都得到抚慰,那将是一件多么令人开心的事。富有互联网共享精神的“网上家庭厨房”,在这个市场夹缝中应运而生,成为网络订餐的亚文化。不但网络订餐者的小众化口味得到满足,还帮助阿姨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一举两得。
半杯水,在乐观主义者看来,有半杯的水;在悲观主义者看来,半个杯子是空的。对“网上家庭厨房”也一样,有人乐见其成,有人忧心忡忡,很正常。事实上也是,作为一种新业态,网上订餐本来就问题多多,“黑作坊”问题频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且监管难度较大。“网上家庭厨房”比普通网络订餐更加分散,监管难度更大,管理成本更高。难怪很多人对于网上家庭厨房是不支持的,甚至是反对的。
行业监管者对新业态采取谨慎态度是对的,好过等行业乱成一锅粥再去当“救火者”,只不过,对“网上家庭厨房”要理性看待,不要先入为主。按公众的一般认知,“网上家庭厨房”并不比线下实体店的安全风险更大,理由有三:其一,由于私家出品,且关乎声誉与市场,阿姨家的米面粮油质量或许比外面餐馆更好、厨房更卫生、菜品质量更高;其二,由于利用家里的小锅炒菜,一位阿姨一个中午或晚上所能接的单不可能太多,因此,“网上家庭厨房”的效率也不会太高;其三,网络订餐的中差评制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控制这种风险,饭菜做得不好的“网上家庭厨房”是不会有市场的。
公众或监管者最担心的是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万一发生侵权事件,消费者找不到“网上家庭厨房”,或根本无法追责。其实,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平台化就是一个思路。新“食安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管理部门。此外,有几种情况,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还必须对消费者先行赔付。只要把“网上家庭厨房”也纳入第三方平台中,就完全可以用新“食安法”的这些条款进行规范,其风险也就没有那么大了。事实上,国内早就出现家庭厨房的共享平台,让社区的有闲余时间的大爷、阿姨在平台上传菜品、定价,开办自己的“私家厨房”,有的还获得融资。
作为一种新业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小问题不足为奇,关键在于合理引导、有效监管,在满足市场需求、鼓励行业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取得平衡点。明确“网上家庭厨房”法律定位,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保障。给“网上家庭厨房”一点时间,慢慢完善,毕竟分享经济是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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