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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修订,不能撇开消费者
王颢钧
//m.auribault.com 2016-08-11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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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法要保护消费者权益,其修订就不能撇开消费者。虽然目前的公开征求意见,消费者也可以参与,但这项工作本可做得更早,做得更积极。

  坐飞机违规使用手机拟最高罚5万元,这一消息在公共舆论场上吸睛不少。选择航空出行,已成为不少国人长途旅行的选项;手机更已是多数人每天都离不了的日用品。不过,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当手机遇到航空安全,拒不听从空乘劝导坚持要在飞机航行过程中使用手机的实属罕见。

  既然基于航空安全而放弃玩手机已成为绝大多数人的选择,为什么“坐飞机玩手机拟最高罚5万元”还会引来一堆吐槽?一方面是因为航空管理法规对手机解禁正在成为大趋势,国内一些航空公司也先行推出了机上WiFi.当航空网络服务正成为各方市场主体争相抢入的竞争利器时,对“坐飞机玩手机”的高额罚则难免让人不明所以:难道这是要逆时代潮流而动?

  另一方面,如医患矛盾一样,航空公司与乘客这对欢喜冤家在“机闹”问题上也闹出了不少事端。航空公司担心乘客强占柜台、拒不下机、堵塞通道等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有的乘客对航班延误、航空服务的不到位等,也有一肚子委屈。坐飞机玩手机的高额罚则出自《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注意,是《民用航空法》的修订,这部法律的调整对象不仅包括乘客,同样包括机场、航空公司等。看到相关报道中尽是针对乘客的罚则,吐槽“飞机延误罚多少”实是公共舆情再自然不过的反应。

  现行民航法施行于1996年,20年来民航发展迅速,民航法因时而变确有必要。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者为民航局——在当下的立法程序中,“部门立法”仍然难以绕过。撇开这部“意见稿”是否有“人大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嫌疑不说,相对于航空公司和作为消费者的乘客,民航局在法理上应该是中立的。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既包括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加强航空安全管理、放松经济性管制,也包括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修改运输责任制度等。

  但令人倍感遗憾的是,笔者在民航局的起草说明中,并未查到征求乘客意见的记录。倒是有如下强调:“2015年9月,在全行业广泛征求了意见,共收集到62个单位和民航局机关各司局反馈意见634条。”“2016年1月至3月,我局就该稿征求了14个省(区、市)、8个中央部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意见,收集反馈意见119条,意见集中于行业发展、机场规划、安全监管、运输服务、运输责任、通用航空等方面。”

  法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是利益相关者深入博弈后的平衡。民航法要保护消费者权益,其修订就不能撇开消费者。虽然目前的公开征求意见,消费者也可以参与,但这项工作本可做得更早,做得更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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