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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指出,在乡村两级实施“六权治本”,目的和核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从源头上建立不能腐的长效机制,使乡村干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实现“乡村治、百姓安”。这就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六权治本”的方向引领、重点内容、根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六权治本”越到基层、离群众越近,对抓落实的要求越高,为此,要以“三严三实”为统领,正确处理“七种关系”。
正确处理乡和村的关系。乡村“六权治本”,有赖于“乡”和“村”两个层面作用的有效发挥。乡村处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末端,处在改革发展稳定最前沿,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乡与村唇齿相依,虽互通但有别,从“乡”和“村”两类区域、两个单元、两种视角实施“六权治本”,就要既深刻把握共性特征,又注重区分个性实际,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相辅相成。既要坚持以乡带村,充分发挥乡级层面的组织领导、把关定向作用;又要坚持以村促乡,深度放大村级层面的基石承载、创新创造作用;还要力戒“两张皮”“单打一”,把“乡”和“村”捆绑起来、综合考虑、一体实施,生成互联互动、融合融通、协调协作效应。
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六权治本”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一项举措都会对其他举措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举措又都需要其他举措协同配合,只有整体推进才能产生共振效果。整体推进不是平均用力、齐头并进,而是要抓实改革准星,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一方面,要以全局观点、系统思维、整体理念来谋划和推进“六权治本”,实现厘权、确权、授权、束权、示权、用权环环相扣,形成权力运行科学、规范、民主的完整链条,不能出现“断链”“缺链”问题;另一方面,要紧扣权力运行的关键点、风险点、接合点和薄弱点,聚焦乡村决策、“三农”发展、民生保障、群众办事、社会稳定等具体问题,找准穴位、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以“点”上问题的突破有效带动“面”上工作的提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盘活和撬动整体工作。
正确处理顶层设计和试点探索的关系。顶层设计管方向、定方案,与乡村实际结合越紧密越管用。要发挥顶层设计对基层实践的引领、规划、指导作用,从乡情、村情、民情出发,把“简单明白”作为一个基本原则来把握,使基层干部会操作、让人民群众看得懂。乡村是出经验、出范式的地方,要根据改革需要和试点条件,统筹考虑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综合实力、干部素质等因素,按照平原、丘陵、半山半丘、山区等类型,分层分类、灵活设置试点范围和内容,发挥对“六权治本”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实现顶层设计和试点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当前,最为迫切的是解决好顶层设计中上下结合不够、不足、不力的问题。基层有特殊性,特别是乡一级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还是评论员,对一些重大机制和制度的提炼和总结往往力不从心。省、市、县相关部门要联动作业,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制度改革,以及一些难度较大、时间紧迫的重要改革,可直接通过“智力输送”和“制度供给”扩张乡村改革活力、拓展基层实践空间。
正确处理转变作风和改善民生的关系。谋划和推进乡村“六权治本”,要把作风转变和民生改善“两种导向”树立起来,用这“两把标尺”来衡量改革实效。乡村干部要具体深入地加强作风建设,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解决身在基层不了解基层、身入群众心不入群众等“灯下黑”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转变作风不能“空对空”,要保障基本民生、搞好底线民生、关注热点民生,不断打通和拓宽惠民、利民、安民、助民、便民渠道,重点解决好上学难、就医难、社保难、就业难、住房难、生计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诉求,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正确处理解放思想和制度创新的关系。“六权治本”既是解放思想的产物,又要靠思想的持续解放来推进;既是一场以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为驱动力的“权力革命”,也是一次干部权力观的“自我革命”。乡村干部要从“六权治本”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的角度来解放思想,更要从“被制约和监督对象”站位来矫正思维,进一步找准工作着眼点、支撑点、创新点,真正把解放思想的过程变为“六权治本”落地落实的过程。要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制度的大创新,在乡级层面要围绕人、财、物、事,立体推进决策、执行、监督特别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创新;在村级层面要把握和遵循村民自治的内在要求,瞄准民主和公开两个靶心,有序推进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创新,不断提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科学化水平。
正确处理整治“四风”和严格“两个责任”的关系。目前,乡村干部的突出问题和要害问题仍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不除,党风政风就不可能好转,基层党组织就很难有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难以担负起领导农村农民建设全面小康的重任。为此,乡村“六权治本”要以“三严”祛“四风”,以“三实”集正气,以践行群众路线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工作不实、担当不够、执行不力的问题,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农村“三资”管理,坚决刹住“四风”反弹。同时,要把加强干部党性修养作为“六权治本”的规定动作,教育引导乡村干部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公仆之心,进不失廉、退不失行,在约束中工作、在阳光下干事,恪守“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高地。特别是乡村两级党组织要以主体意识、主体能力、主体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班子、管好自己、带好队伍。
正确处理“乡村治”和“百姓安”的关系。“乡村治、百姓安”从根本上回答了“六权治本”在乡村“治什么、如何治、实现什么样目标”的问题,直接指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重在治“权”,要通过编制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等一系列建章立制、监督制约工作,确保按制度行权、依规矩用权;乡村治重在理“事”,要着眼“三农”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群众最关切、最期望解决的棘手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固化办事机制,尤其要与乡村产业结构调整、乡镇机构改革、信访矛盾排查等中心工作联系起来抓;乡村治重在强“基”,要与加强乡村两级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活动,把班子建设好、干部管理好。“百姓安”着眼于群众对“六权治本”这一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把“乡村治”的目标进一步具体化、实效化,变得可考量、能感受。要在“安”字上下功夫,围绕心里安适、工作安心、生活安稳、环境安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其要补齐实现全面小康的短板,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众倾斜,朝着共同富裕、共建小康、共享发展的方向不断迈进。(作者为中共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秘书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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