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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宴请,扶贫主任扶了谁?
徐蕾
//m.auribault.com 2016-03-03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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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时任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试用期)曹洪民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先后4次组织公款宴请,并通过安排下属虚报宴请对象、人数、事由等方式报销餐费共计9000余元。现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3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身居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要职的曹洪民,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却依旧我行我素,先后4次组织公款宴请,而其宴请对象多是扶贫办有关领导和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仍处在试用期内的曹洪民用心何在,昭然若揭。通过公款宴请上级领导,表面看似沟通感情,推动工作,实质确是为自身仕途顺遂、早日转正埋单。笔者无法想象,如果9000元的公款是出自国家下拨的扶贫资金,那么会不会有人因为少了这笔钱在高考后放弃求学,在生病时放弃治疗,在生活的重压下放弃生命。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之间,曹洪民可曾想过在同一时间,在某个角落,仍有人为脱离贫困奋力挣扎。扶贫主任到底扶了谁,是贫困户还是他自己?

  “若无知足心,贪求何时了?”正是由于曹洪民在平时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诱惑,管不住小节,逐渐放松自我约束,自我修养,才会将公权变成个人牟利的工具,将公款变成宴请他人的资金,多次以身试法,最终赔了“乌纱帽”。

  同曹洪民一同接受处分的还有其所在单位的几名领导干部,他们主动参与宴请,行使职务之便虚列人数、报销造假,不同程度为曹洪民开通了“绿色通道”,服务可谓是“细致周到”。在前后4次的公款宴请中,他们之中竟无一人站出来行使监督权力,制止这种违纪行为,反而充当了曹洪民以公谋私的帮凶。

  这使我们不难看到当前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中存在的问题,那就是上级不会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少数上级领导采取“放羊式管理”,重成绩不重过程,缺乏对下级的监督和规范,同级班子成员大多数碍于面子,只补台不拆台,不愿行使监督权力,下级更是怕得罪领导,影响升迁任用,不敢行使监督权力。这就造成部分“一把手”在行使权力时一人独大,毫无顾忌。

  用公款宴请,无论吃到的是什么珍馐美味,都应该食之无味。广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保持定力,莫要贪图一时享乐,求得一时放纵,为了一己私欲,触碰纪律法规的“高压线”。面对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我们也要善于行使监督权利,擦亮一双发现问题、揭露问题的眼睛,切勿碍于面子、人情、世故铸成不可挽回的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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