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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媒体报道,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徐光明在即将升任院长前辞职,当了“梦寐以求”的律师。按照他的话说,“终于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了”。
多年来,我们提倡“干一行,爱一行”,很多人也确实做到了。当然,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不表明都在现岗位上消极懈怠。就像上述那位辞职的副院长,在辞职前,“习惯自己开庭,送达文书,亲自打电话,尽可能自己经手多办案”。可是,机会一来,他们依然会在心仪的职业诱惑面前心旌摇曳。
常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其实,“鸿鹄”又安知“燕雀之志”呢?人的社会价值是多元的,“鸿鹄”也好,“燕雀“也罢,不过源于不同的价值评判,并不妨碍人们对各自人生理想的认同。在过去封闭的社会环境中,人的职业大多由不得自己选择,而如今,开放的社会带来了职业的流动,普通百姓已经有条件选择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只是这种自由择业的风尚尚未在公务员中形成,障碍既来自体制,也来自世俗观念。正如徐光明辞职时引起许多人的不解:好不容易熬到院长位置,人家苦苦争取还争取不到,你为什么要辞职?说白了,相比法院院长,律师不过是“燕雀”。而徐光明的回答也很简单:适应不了官场的应酬,不如做一名自己一直向往的律师。
细想起来,官员转场与服从组织安排其实也不矛盾。我们现在提出干部能下能上,能进能出,决定权在官员的上级,如果一个官员不愿当官了,甚至不愿当公务员了,自愿出局,其实就跟原组织无关了,也就谈不上服从安排这档事。从现实情况看,官员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作为组织,只要不是特殊情况,就应该为自愿出局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官员提供方便,让他们尽早成行。我们正在努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而要做到“竞相迸发”和“充分涌流”,重要一点就是解放人的活力。一个官员在一个岗位上如果真的不能发挥或者发挥不了他的聪明才智,对他个人来说,可能就是虚度光阴,而对社会来说,可能就少了一条本该奔流的创富之水。所以,对不热爱本职工作的官员,要么设法让他喜欢上,要么就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唯有这样,一个人的聪明才智才有可能尽情迸发,他为社会创造财富的激情才可能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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