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对孩子来说,最应该把好安全关的家长尚且如此,外界的安全教育再多恐怕也是枉然
近日,上海一名不满12周岁的男生在骑共享单车时与一辆客车相撞,遭客车碾压身亡。这是迄今为止媒体报道的儿童骑共享单车发生的最惨烈事故。
这名男生遭遇事故时,上海市正在为初步拟制的《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共享自行车服务对用户年龄要求应在12岁以上。”其实,也不能因为这个规范尚未正式出台就把事故责任推到“法无禁止”上,因为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早有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无疑,这名男生并不符合骑自行车上马路行驶的条件。如果他在知晓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去骑共享单车,也就不会遭遇这起夺命悲剧。但是,生命没有那么多“如果”,突破法律禁区难免付出代价。
自从共享单车在一些城市投放以来,有儿童把共享单车当成玩具的问题就迅速浮现。人们惊讶地发现,原来身边有这么多“熊孩子”甚或“坏孩子”。不满12周岁骑行的有之,解锁单车后免费骑行的有之,把单车扔进河道的有之,不仅私藏单车而且上街破坏单车的有之。如果不能迅速遏制这些乱象,“玩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就可能因“破窗效应”而在儿童中蔓延,除了让共享单车企业蒙受损失外,还会对儿童人身安全、人格发育以及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给儿童“玩坏”共享单车“踩刹车”,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负有公共责任。无论是禁止12岁以下儿童进入允许机动车通行的道路骑车,还是处理儿童破坏共享单车问题,都有明确的法律保障。管理部门要做的就是严格执法,这一点可谓不言自明。共享单车企业则需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面对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学校也有加强安全教育的义务。
目前来看,导致儿童不当对待共享单车问题的最大责任,并不在外部,而在儿童的家庭内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家长的疏忽或轻纵。在2月22日即已发布《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的深圳,低龄儿童在街头或社区道路骑车、小孩坐在车筐内等现象仍较为常见。大人和孩子分别骑车一起出行、大人用单车在马路上教孩子学车、大人帮孩子解锁单车等问题也屡有报道。对孩子来说,最应该把好安全关的家长尚且如此,外界的安全教育再多恐怕也是枉然。
倒逼家长把好安全关,应当成为监管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治理儿童“玩坏”共享单车的重要方向。“熊坏子”破坏共享单车,应由家长赔钱;家长带孩子骑车上路等问题,同样也要查处、罚款。对一些“任性”的家长,共享单车企业则应在信用扣分、价格上浮等方面施以惩戒。
有的家长也许并不在意罚款或信用扣分。但为了孩子的人格着想,看在孩子生命的份上,是该好好管一管孩子拿共享单车当玩具的事情了。
长沙晚报:“孝道红黑榜”,可期待不可依赖2014-03-04 |
一 然:保护孩子,法律不可缺位2014-05-28 |
付 勤:大师远去,精神不能远离2014-08-18 |
张海英:取消奇葩证明不能单兵突击2015-07-15 |
麦 子:赶走雾霾,我们该做什么2016-01-06 |
来信2016-02-18 |
路面为何会常年失修2016-03-24 |
武生泰斗王金璐逝世:“京剧男神”难再寻2016-06-02 |
官员下海要先有“冷却期”2016-08-11 |
共享单车如何避免人为破坏2017-02-24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